服務大局 保障創新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解讀《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9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這是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持續加深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密切關注國
際國內經濟社會形勢的新變化,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大局服務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的意見》之后,指導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又一項綱領性文件。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當前,我國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改革開放深入推進,社會事業加快發展,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但同時也面臨著嚴重的困難和挑戰。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持續加深,全球經濟增長明顯放緩,我國經濟增速持續下滑,長期制約經濟健康發展的體制性、結構性矛盾依然存在,市場秩序不規范,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能否變壓力為動力、變挑戰為機遇,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是擺在我國面前的嚴峻考驗。
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新變化對于知識產權審判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期待。王勝俊院長要求人民法院高度關注國內外經濟環境的新變化,高度關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企業生產經營的新情況,高度關注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需求,高度關注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新問題,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展工作。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代表和委員在對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給予積極評價的同時,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和要求,提出了許多很好的工作建議。為深入貫徹全國“兩會”精神,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使知識產權審判更好地服務于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大局,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作出更加積極的貢獻,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
《意見》立足實際,突出重點,充分把握和敏銳反映了當前嚴峻復雜的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對于知識產權審判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深刻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對于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性,明確和完善了一系列新形勢下知識產權司法政策,為新形勢下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意見》對新形勢下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的總體要求
《意見》第一部分對當前經濟形勢下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了如下基本要求:
1.充分認識知識產權保護對于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服務大局的使命感。歷史經驗表明,經濟危機常常伴隨著科技革命,科技革命又成為推動新一輪經濟增長和繁榮的重要引擎。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有效推動科技創新和科技革命,為催生新興產業、創造新的市場需求、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引領經濟發展新方向,具有重大作用。各有關法院要以提高創新能力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視專利案件的審理,把提高專利審判水平作為一項重點工作。
2.高度關注國際國內經濟形勢變化對于知識產權審判的新需求,切實增強服務大局的針對性、有效性和主動性。當前經濟形勢對于知識產權審判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期待。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只能加強和提升,不能削弱和放松。各級法院務必要充分認識和敏銳反映這些新要求新期待,增強危機意識、憂患意識、宏觀意識和大局意識,更加注重拓展創新空間,促進培育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提高國家的核心競爭力;更加注重營造開放自由的貿易和投資環境,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大力推動誠信社會的建設,在應對挑戰、化危為機中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的獨特職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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