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網6月5日報道 5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聞世震、吳曉靈率調研組兵分兩路,分別選取東、中、西部地區的樣本省市進行密集調研。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也分別展開調研。
隨著調研和各部委討論的推進,本報記者從相關部委了解到,由國家發改委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草案已接近完成。
“目前,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制定者更多關注初次分配領域。”全國人大財經委的一名人士對記者說,改革方案將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為著力點,充分發揮市場對初次分配的基礎性調節作用。
吳曉靈曾透露全國人大調研的一個重要結論,即建議減輕競爭性行業企業稅負,騰出空間給員工增加工資,是為“化稅為薪”。記者從人社部得知,此建議亦得到部分部委官員的贊同。
建議也引發各方熱議。記者近期在企業中調查了解,大部分企業主認為目前稅負過高,因此對于減稅表示贊同,但覺得“化稅為薪”的操作性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與此同時,企業員工則對企業能否自主加薪、及“稅轉薪”的落實監管心存質疑。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對則向記者提出,應將“化稅為薪”流程倒過來——政府應鼓勵企業增加員工薪酬,并據此對提薪的企業采取稅收減免,是為“提薪讓稅”。
“‘化稅為薪’的自主權在企業手上,但‘提薪讓稅’的主動權在政府手上。”葉青表示,應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領域的改革結合起來,并行不悖。
1. 企業稅費之重
“結構性減稅對應的往往是結構性增稅。”蘇州一家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因應對財政收入減少的問題,國家和地方都加大了稅收征繳的力度。
劉經理是陸家嘴核心區一家公司的老總,說是老總,其實手下就四個人,他的業務卻遍布整個上海,甚至很多海外客戶:因為他的業務是幫人注冊公司。
這個地道的上海人有一句口頭禪:生意不好做,該省的就要省。
他說的省錢就是指“如何逃避重稅”,在其看來,這也是注冊公司的各類老板最關注的問題。
也正因為此,劉經理對上海崇明、松江、嘉定這些偏遠地區都非常熟悉,因為“在那里注冊公司可以少交很多稅。”
按照劉經理的一般做法,他總是勸客戶注冊在郊區,因為市區稅負很重,“做貿易的客戶我都勸注冊在香港或者英屬的一個維京群島,那里稅收更低”。
在劉總看來,國內的企業稅負的確較重,尤其對于中小企業而言,“以前私企普遍采取一些方法避稅,但現在上海全部在推行稅控機了,很難操作了。”
事實上,不僅僅是劉經理所說的中小型企業稅負嚴重,大型企業也普遍反映稅費嚴重。
淮南礦業集團是一家大型企業,是全國520家大型企業集團和安徽省17家重點企業之一,在冊職工高達 12萬多人,直接從事工業生產11萬多人,工程技術人員3377人。
在安徽省政府官員對淮南礦業集團調研時,據一位參與調研的官員向本報記者透露,淮南礦業集團方面反映稅負較重。
“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增值稅轉型改革,對加工制造等行業,起到積極的減負作用,然而對采掘業特別是煤炭行業不僅沒有減負反而在增負。”淮南礦業方面如是說。
這有一定的道理。由于增值稅允許抵扣,加工貿易企業有進有出,有進項稅也有銷項稅,兩項抵扣,實際繳納稅負理論上可以是零;而淮南礦業作為資源類企業,其煤炭等是產品,不是買來的,銷項稅多,進項稅少,基本無法抵扣,實際稅負就相應加重。
據全國人大代表耿加懷公開的一組數據顯示,2007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際增值稅率僅為3.41%,而其調研的十家煤炭企業實際增值稅負更高,2007年、2008年平均實際增值稅負分別為10.4%、10.7%。
而到了2009年之后,煤炭企業稅負進一步加重,到了2009年,稅率上升到了17%,這就使得煤礦企業稅負壓力大了很多。
“結構性減稅對應的往往是結構性增稅。”蘇州一家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因應對財政收入減少的問題,國家和地方都加大了稅收征繳的力度,使危機中的企業苦不堪言。
此外,在人大財經委和人社部等提出的調研建議中,更多的是提出將稅負降低,以促使企業提高工資,并沒有提到企業的“費負”,這一塊也是企業的負擔大頭之一。
不為外界關注的質檢給部分企業帶來的負擔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華東地區某省組織了政府人員對下屬國企進行了常規調研,結果發現企業竟然普遍反映質檢“檢測過于頻繁,檢測種類過多,收費過高,企業不堪重負。”
這次調研有一個結果:生產型企業中70%的企業反映質檢部門的問題,一是檢驗檢測的必要性,二是收費的合理性,而這兩者都加重了企業的負擔。
“一個銷售收入1000萬元的企業,一年的各項檢測費用上百萬,質檢是我們這次督查中企業反映最強烈的部門。”參與其中的一位官員如是給本報記者舉例說。事實上,僅僅將稅降低只能部分降低企業負擔,而更大的負擔則是企業的收費負擔。
“費不規范的多,企業不可預見。企業預算中無法準確計量,而稅,企業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做好預算。”上述參與調研的官員告訴本報記者。
即使對于再嚴格的稅收,一般企業都有相應的合理避稅手段,但對于收費而言,則企業根本無法逃避。
2. “化稅為薪”實操:如何讓左口袋的錢到右口袋?
接受采訪的幾位官員和學者均認為,吳曉靈等人的建議很好,就是左口袋右口袋的道理。但問題隨之而來,誰能夠確保將左口袋的錢就真正能夠轉到右口袋呢?
初次分配領域中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分配調節,同再分配過程中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調節息息相關。而后者的制度設計,往往成為決定改革成敗的關鍵。
對于“化稅為薪”的方式,常州市紅陽電子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蔡女士表示,根據她的經驗,國家減稅幅度不可能太大,而政策到了中小企業層面上效用就更小了,在企業其他成本都在上升的時候,企業會否有動力給員工加薪,存在疑問。
蔡女士的公司是按照計件方式計算工人薪酬。在多勞多得的薪酬制度下,提高計件薪酬即意味著直接提升產品制造環節的成本,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提升薪酬,就意味稅收要有相應的返稅比率,而這個比率國家一般是不可能為企業根據其制造成本而單獨制定的。
“我們規模小,稅收相對來說也不是很高,相應的減免空間也不大,但是如果強制提高工資的話,我們的成本壓力就會增加很多。”蔡女士說。
而且,大公司是按照制度化的管理,返稅程序容易操作,中小企業比較靈活,業績起伏很大,不好計算和操作。
“‘化稅為薪’這種方式可能更適合大型公司,特別是勞動生產率較高的大型企業。”蔡女士說,大型企業一年稅收上億,按比例進行稅收減免后,就有很大的數額,而由于大型企業的業績相對穩定,因此將減免的稅收拿出一部分改善工人薪酬,可行性較強一些。
不過,業界擔心,由于大型企業中國有企業占比很大,如果僅在大型企業中實行該項政策,又會引發社會對于壟斷國企本已高企的薪酬水平產生質疑。
與此同時,企業員工則對企業能否自主減薪、及“稅轉薪”的落實監管心存質疑。
江陰市寶宏毛紡有限公司業務部門的一位員工表示,目前的收入結構是基本工資加提成。“工資歸工資,稅收歸稅收,減免稅收只是減免公司老板的稅收。”這名員工認為,最后能否體現在提升員工工資上,很難說,不太可操作。
“交稅是強制性的企業交稅,但加工資是企業自主的行為和權利。”他說。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李煒光同意通過初次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的思路。“政府通過減免企業稅收,在初次分配環節,少收一點,給企業多留一點,讓企業有動力為員工加薪。”
不過他同時強調,這有兩個前提,首先政府要有意愿和決心為企業減稅,第二政府監管不能缺失,這個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
接受采訪的幾位官員和學者均認為,吳曉靈等人的建議很好,就是左口袋右口袋的道理。但問題隨之而來,誰能夠確保將左口袋的錢就真正能夠轉到右口袋呢?由于稅收是再分配,工資等是初次分配,而事實上,正是現實中,初次分配主動權太多,部分導致工人工資一直上不去。
一位官員就對本報記者舉例說:比如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帶薪休假等行往往靠企業自主執行,但很多企業根本不執行。
3. 主權落在政府:“提薪讓稅”比“化稅為薪”更好操作?
“化稅為薪”的自主權在企業手上,但“提薪讓稅”的主動權在政府手上。這是根本區別。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表示,由于政府掌管再分配而非初次分配,“化稅為薪”的方式不太可行,還不如直接提高基本工資、并減免個人所得稅的效用大。
“或者,將‘化稅為薪’換一種方式來實施,鼓勵企業增加工資,然后根據工資增加的幅度酌情減免企業稅收。”葉青認為,改為“提薪讓稅”的方式,操作性更強一些。
“化稅為薪”的自主權在企業手上,但“提薪讓稅”的主動權在政府手上。這是根本區別。
此外,葉青建議,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水平和通貨膨脹的速度,每年調整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上海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達1120元/月,但其他地方明顯過低,比如深圳才900多元。
“要讓工資跑贏CPI,否則即使收入實現倍增,也仍然無法完成分配改革的使命。”具有統計學背景的葉青強調,要將最低工資標準同通貨膨脹率相掛鉤。
2009年,中國的貨幣供應量同比增27.68% ,同年中國GDP增長8.7%。去年,官方報告的CPI統計數據是-1.9%,但是從貨幣發行量和乘數因素考慮,過去不少年份的真實通貨膨脹率都很高。
復旦大學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研究中心教授殷醒民亦認為,實行收入倍增計劃的前提,是看是否擠掉了通貨膨脹的水分。
除了跑贏CPI,收入分配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居民收入還要跟上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入增長的步伐。
湖北省統計局對近年來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與財政收入和GDP的增長幅度進行調研,結果發現,近年來居民收入增長滯后于地方財政的增長。
2001年—2007年,湖北省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年均增幅為15.6%,而同期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僅為14.7%,滯后于地方財政增長0.9個百分點。
4. 破局之路:中央要多切出一塊?
“拖得越久,改革的邊際效益就會下降,到時候想做就更加困難重重。”這位官員表示。
從今年“兩會”前中央提出研究推進收入分配改革起,已將近半年時光。
隨著最近人大、政府部門的密集調研,社會對于改革的期待重新被推上浪尖。但這項已在事實上糾結多年、進展緩慢的改革,如何破局成為關鍵。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常務副院長姚先國認為,改變分配制度必須從經濟運行機制入手,先轉變發展戰略,繼而進行制度改革。
“目前不少地方的十二五規劃還是以投資為主,追求大產業大平臺,如果政策沒有往收入分配方面傾斜,總是對資本讓利,將導致資本收益與勞動者收益的差距進一步拉大。”姚先國說,是經濟運行的不合理造成了資源配置的問題,調節收入分配必須要轉變生產發展方式方面實實在在地邁出步伐。
而對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權重取舍問題,不少專家均認為,應從再分配階段入手,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建立起普遍的社會保障體系。此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包括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層面。
“收入分配改革,中央政府要承擔起主要角色。”李煒光認為,這是由央地政府的職能分工決定的。從責任歸屬以及財政收入的支配權力來說,中央財政都無疑要擔負起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角。
在政府職能分工上,中央政府負責宏觀經濟和社會分配調節作用,地方政府則負責為本地提供公共服務。
此外,由于以往央地的財事權分配關系存在不合理性,導致地方政府債務累累。而在另一方面地方投資沖動下,地方債務的猛增也表明,地方政府即使要推動改革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無論改革如何行進,加快改革腳步和加大改革力度,各方認為是當務之急。
“目前的分配問題非常緊迫,現在還處在調研和討論的階段,討論無非是協調各個利益集團進行分配的過程。”李煒光直言,不少利益集團,尤其是政府和國有企業,不要應再盤算如何在改革中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
一位地方官員亦警告,由于收入差距的不斷拉大,執政者和普通民眾的隔閡正逐漸形成,“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再拖了,必須要馬上做、而且要大力度地做。”
這位官員認為,現在中央出臺宏觀調控政策后,地方政府和企業往往首先持觀望態度,而不再馬上響應。因此收入分配這一塊如果中央后續改革力度仍然不大,地方政府和企業往往就會弱化改革的效應。
“拖得越久,改革的邊際效益就會下降,到時候想做就更加困難重重。”這位官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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