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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11日訊(記者 姚毅婧)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每年都會成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其與百姓生活水平密不可分,自然也成了老百姓極為關注的焦點。今年,中國收入分配改革已進入深水區和攻堅階段。就此問題,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采訪了諸多代表、委員。他們認為,目前中國收入分配領域出現了結構性失衡,對其改革要敢于打破當前的既得利益格局。此外,對再調個稅起征點的呼聲仍很高,應加快實施結構性減稅,使國民收入分配向企業、向個人傾斜,收入分配體制改革路線圖逐步明朗。
收入分配已現結構性失衡 須打破當前利益格局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今年將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積極調整收入分配關系,著力提高低收入群眾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劉克崮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言時指出,中國三十多年的改革歷程,主要是圍繞提高經濟效率進行的,而基于社會公平的改革未深入展開,收入分配領域出現了結構性失衡。
劉克崮表示,一是國民收入分配中,住戶部門占比不斷下降。據統計局數據,在我國企業、政府和住戶三大部門中,1992至2008年住戶部門初次分配比重從66%下降到57%,再分配比重由68%下降到57%,呈雙降趨勢;二是居民收入差距拉大。2000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為2.85:1,2010年達到3.45:1;我國基尼系數在2000年就超過0.4的國際警戒線,城鎮和農村居民內部,基尼系數也在提高;三是在國民收入分配中,企業部門(包括金融和非金融)占比明顯上升,壟斷企業尤為突出;四是在政府間收入分配關系中,縣鄉財政困難。這些都將加重利益分配結構失衡,產生較大負面影響、
劉克崮指出,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孫曉郁指出,解決收入分配問題要有緊迫感,要下大決心、拿出大勇氣,敢于打破現在的利益結構,這個問題的拖延會積累諸多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問題和矛盾。
健全工資增長機制 公共資源收益應全民共享
溫家寶指出,完善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在接受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專訪時表示,現在,一方面職工認為工資漲得太慢,物價漲得太快;而另一方面,很多企業認為職工工資漲得太快了,生產成本已經支撐不了了。他認為,中國勞動力供給近似于無限,在這樣的格局下,工資水平是上不去的。“即使政府規定了最低工資,效果也是有限的,因為政府只能負責最低工資,最低工資以上每個雇員的工資水平,應當以市場化為標準”,他分析。
許善達還認為,國家發展的方針不應當以追求壓低職工工資來實現,工資上漲,居民收入增加,才符合經濟發展的目的。一個地方的百姓工資水平高,是該地區經濟發達的標志之一,相反,工資水平越低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就越低。他認為,國家最低工資標準要慢慢提高。市場上由于供求關系變化,工資也需要進一步上漲。“這就給中國經濟發展,和各個方面的政策提出了一個挑戰,以前很長時間,依靠低工資來提高產品競爭力的發展模式不能再進行下去了。企業要有勞動力成本上升準備,要靠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來擴大利潤,不能把企業的利潤建立在勞動力成本低,工資不漲的條件下”,他表示。
其次,針對“健全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在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章節提出“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受訪的委員認為,如果能夠把公共資源收益共享,將這部分收益投入到民生領域,不僅可以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還可以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進一步縮小收入差距。
許善達建議,國有資產稅后收益應切拿出一部分給社會保障,由全民共享。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也提出,要進一步規范對國有企業的分紅收租,把更多的國有資本配置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發揮國有資本在完善再分配中的作用。
加快實施結構性減稅 個稅仍須再調調整
個稅起征點雖然剛剛調整了數月,但并未影響代表、委員對其改革建言獻策的熱度。目前,許多人仍然表示個稅太高,因為CPI逐年上漲,而工資上漲幅度遠低于CPI,甚至毫無上漲。部分代表委員認為,個稅起征點需根據具體情況動態調整。
“應該研究居民收入、生活成本、地域差異和個人調節稅起征點之間的聯動機制,不能讓收入增長的效應被抵消。”全國人大代表,上海華誼集團公司副總裁王霞建議,“同時還應該設立一個標準,人均家庭收入低于多少,繳納的稅可以按比例返回。”同時,許善達委員也提出,個稅不必要規定具體的起征點,它應隨著CPI的變化,動態調整,并且與CPI掛鉤。他認為,個稅起征點提高標準是CPI漲幅的2倍左右較為合適。
全國人大代表、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對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表示,他今年的議案是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改變現在以個人為單位征稅的現狀。他認為,家庭經濟負擔制約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家庭經濟負擔具有很大的差異性,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可以充分考慮一個家庭的實際支出情況,公平地衡量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去年,他曾建議,年收入12萬元以下的納稅群體都應減免個稅。
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掌門人宗慶后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至5000元。目前個稅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仍不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現狀。建議應再提1500元,從而提高老百姓實際可支配收入。
針對“加快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受訪者普遍認為應該從改進完善財政稅收制度入手。山西的全國人大代表李悅娥表示,應加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納稅負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
全國政協委員、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原總裁梅興保認為,搞好收入分配,解決稅負問題很重要。梅興保建議,總體上降低企業和個人稅負,加快實施結構性減稅,使國民收入分配向企業、向個人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