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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2012年度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指南
按照公共財政管理要求,為明確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年度重點支持的領域及方向,鼓勵和引導各級政府、創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及其它社會資本共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根據《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市級大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特點和市政府當年工作重點,特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指南編制說明
指南的編制重點體現政府資金使用的政策導向,明確當年專項資金安排的重點方向和申報要求,每年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2012年指南主要包括六個部分,即:編制說明、重點支持領域和方向、支持方式和標準、申報條件要求、項目管理程序和職責分工、申報材料要求。
指南作為專項資金申報、審查和跟蹤管理的重要文件,是企業提出項目申請的依據,是項目審查和推薦、評審以及跟蹤管理的重要依據之一。要求企業、區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縣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嚴格按照指南要求,規范項目申報、審查和評審等管理工作。
對2012年第一批已在2011年提前征集完成的項目,按照2011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指南》及有關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二、重點支持領域和方向
2012年度專項資金的使用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創新金融品種和財政資金使用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持續推進建設和完善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律環境;大力推進現有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2012年度中小企業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方向如下:
(一)服務體系及平臺建設項目
1、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推動區縣、開發區建立中小企業的服務機構和服務體系,構建市區兩級協同、區域行業全覆蓋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重點支持為中小企業提供投融資、信用擔保、創業輔導、技術質量、市場開拓、管理咨詢、法律、信息、培訓等服務的公共平臺建設;引導建設和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實驗、檢測等技術服務的開發性技術平臺;鼓勵以區(縣)、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為主體建立區域性服務平臺。
2、小企業創業基地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小企業服務領域,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提供孵育空間和服務的場所。重點支持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發展所需場地及相應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和改造項目;支持開發區標準廠房、配套設施改造等投資環境建設項目;支持符合全市空間布局規劃和產業集聚要求、為小城鎮建設提供配套服務的產業基地建設;對經認定的小企業基地給予房租補貼。
3、創新融資項目: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積極推動金融創新,穩步擴大集合信托、集合票據、集合債券、融資租賃等融資規模,鼓勵小型、微型企業通過銀行信用貸款融資,合理安排貼息補助,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通過代償、風險補償、費用補貼等方式,引導擔保公司、信托公司和各類金融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技術改造項目:重點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支持企業通過更新設備、引進先進技術、改造研發生產環境等手段,對市場前景好的產品擴大規模、提升檔次,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支持中小企業圍繞日常辦公、研發設計、過程控制、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產品質量管理及追溯等環節應用信息化工具,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企業生產和管理水平;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網站宣傳、客戶服務、供應鏈管理和電子商務應用項目。
2、戰略新興產業項目:重點支持企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等領域,實現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3、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重點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推廣新技術、開發新產品,推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技術成果產業化。
4、專業化配套項目:重點支持企業按照產業鏈專業化分工和規模化生產的要求,形成功能部件和生產配套產品,與大企業建立穩定的協作配套關系。
5、節能減排項目:重點支持企業開發和應用節能減排設備、技術和產品,開展清潔生產活動;支持在產業集聚區進行集中治污減排的項目建設;支持資源綜合利用,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產品產業化的項目;支持園區的生態化改造。
6、替代產業項目:重點支持淘汰落后任務較重的地區發展替代產業,利用當地優勢資源、安排本地勞動力新農村項目,培育發展新型產業;支持利用工業資源打造創意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