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排隊繳納買地保證金,短短5天時間就籌到300萬元,引來中央電視臺關注……正當大家翹首以盼鄭州合作建房持續向前推進時,突生變故。據《東方今報》報道,2月4日,已經繳納過保證金的市民陸續被告知,不能去鄭東新區買地了,所繳的錢現在就可以領回了。
是什么導致這種變故?鄭州合作建房目前面臨什么困境?
購地保證金已經開始退還
2月6日,鄭東新區土地拍賣時,不會出現個人競標的情景了。盡管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的眾多媒體都在期待全國首個完全意義上個人購買土地的場景發生在鄭東新區。
變故就在2月4日,當晚7時起,每一個交過錢,想在鄭東新區參與合作建房的市民被電話告知,不能去鄭東新區購買土地了,交過的1萬元保證金,現在就可以領回。
領頭人主動放棄
“連夜退款,可以證明我們的誠信。因為有人總懷疑我們會不會攜款潛逃?!?名市民向記者表示。確如他們所說,在募集保證金的5天中,不止一名市民向這5名領頭人質疑:憑什么相信你們?你們5個一起跑了怎么辦?
盡管銀行方面也出面說明,這是一個非通存通兌賬戶,擁有人只能把錢專款專用于購買鄭東新區土地。但市民對這5個人還是懷有一定的戒心。
既然有了錢,為何不去競標?不少市民對這5名領頭人的行為納悶。發起人之一的李昆說,這是因為不少人已經開始產生一些非理性因素,“我親眼看到一家老小,來了8個人,要求買8個號,說要炒號?!?/p>
李昆說:“1萬元很多人都能拿得起,但很多人沒有考慮過,如果我們拍地成功,僅買地款,每個人就要準備至少10萬元,一旦有一部分人不能一次性拿出10萬元,政府就會沒收這300萬元保證金。”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景,他們5個人面臨的將是滅頂之災。
另一個發起人、51歲的李彥忠說:“我到土地局問了,領導說,和開發商競爭你們可沒有優勢呀!因為現在的競標,誰出錢多,只是考慮的因素之一,還要比你的資質、技術實力。作為個人,我們有什么資質和技術實力呀!”
鄭州正考慮制定相應措施
鄭州房管局局長王廣國對個人合作建房者的態度是“樂觀其成”,但他提醒說:“個人拿地成功后,恐怕也要委托房地產公司,或自己成立公司,因為政府的工作流程,主要是針對公司設置的。”能不能為個人合作建房者設置單獨的工作流程?王廣國說:“正在考慮制定相應的措施?!?/p>
2月4日,今年的鄭州市“兩會”期間,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檢察長李偉杰新議案的內容和檢察工作毫不沾邊。他提議“盡快制定個人合作建房配套方案,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個人合作建房的路怎么走?李偉杰也考慮得很周到:要有銀行參與,規避資金風險。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民間組織,其負責人得有一定的社會威望。還要有開發商的參與,把三者整合在一起,當然政府相關政策也要為其保駕。這樣,個人合作建房一定能成功。 (作者:奚青山 王獻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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