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0月12日拍攝的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外景。當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烏魯木齊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三起重大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新華網北京10月12日電 10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艾尼·玉蘇甫、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阿迪力·肉孜、努爾艾力·吾休爾、阿力木·麥提玉蘇普6名罪行極其嚴重的被告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因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被依法從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7月5日晚,被告人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在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中,在團結路沿線一路打砸燒殺,先后采用匕首捅刺、管鉗反復猛砸頭部等手段,殺害無辜群眾5人,隨后又放火燒毀鬧市區建筑物,造成財產損失26萬余元,躲藏在該建筑物內的13名群眾被迫跳樓逃生。法庭審理認為,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犯罪手段特別兇殘,情節、后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死刑。
2009年7月5日晚,被告人艾尼·玉蘇甫帶領被告人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阿迪力·肉孜、努爾艾力·吾休爾等,結伙持木棍、石頭等工具,先后在中灣路附近的4個地點實施打砸搶燒,共同毆打致死無辜群眾4人,致傷1人。艾尼·玉蘇甫還帶領其他暴徒毆打致死無辜群眾1人,致傷1人,并砸搶商店、汽車等財物。當晚,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又伙同他人縱火燒毀位于中灣路447號的天山糧油店,造成躲藏在店中的5名無辜群眾被燒死,財產損失137萬余元。法庭審理認為,艾尼·玉蘇甫等4名被告人所犯罪行均特別嚴重,其中艾尼·玉蘇甫系聚眾打砸搶燒的首要分子,其余3名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應依法嚴懲,遂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艾尼·玉蘇甫死刑;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阿卜杜拉·麥提托合提死刑;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阿迪力·肉孜、努爾艾力·吾休爾死刑。
2009年7月5日22時許,阿力木·麥提玉蘇普、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2名被告人在南灣街、團結北路等處共同毆打致死無辜群眾3人,重傷1人,并劫取手機等財物;阿力木·麥提玉蘇普還伙同他人毆打致死無辜群眾2人和放火焚燒房屋,造成財產損失5萬余元。法庭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搶劫罪,判處阿力木·麥提玉蘇普死刑;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論罪也應判處死刑,鑒于其歸案后主動坦白罪行,并有協助抓獲阿力木·麥提玉蘇普的重大立功表現,依法從輕處罰,遂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無期徒刑。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尸體鑒定結論、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并運用多媒體視聽系統當庭播放了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等視聽資料,各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供述和辯解,律師當庭發表了辯護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烏魯木齊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族各界群眾,媒體記者及被告人親屬、被害人親屬等400余人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3個法庭旁聽了開庭審理。
法庭使用被告人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也提供同聲傳譯,以保證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訴訟,方便旁聽群眾及時了解案情和庭審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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