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報告》要求,2010年,要繼續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根據新形勢新情況著力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靈活性,把握好政策實施的力度、節奏和重點,提高金融支持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維護金融體系健康穩定運行。
一、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合理充裕和適度增長。2010年貨幣信貸目標是:廣義貨幣供應量M2增長17%左右,新增人民幣貸款7.5萬億元左右。這兩個指標和上年實際執行結果存在一定差距,總量上有所減少。主要基于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是從貨幣信貸總量來看,2010年GDP增速按8%安排,CPI控制在3%左右,貨幣供應量M2增速仍高于前兩者之和6個百分點,體現了適度寬松的基調。二是從兩年平均看,2009和2010兩年M2平均增速約22%,貸款年均增加8.5萬億元左右,仍然是比正常年份寬松得多。三是存量看,目前貨幣供應量余額達60萬億元,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余額已達40萬億元,市場流動性總體充裕,企業存款較多,2010年在新增貸款的基礎上,盤活信貸存量和調整信貸結構的空間較大。四是隨著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直接融資的規模也會擴大。
這樣安排,體現了適度寬松的政策基調和基本取向,能夠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合理資金需求,對于防止流動性過剩,管理好通脹預期,提高金融支持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也是十分必要的。要根據經濟金融形勢的變化,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總量適度增長。要繼續完善商業銀行內部治理結構,建立科學有效的業績考核制度薪酬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把短期目標和中長期發展目標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做到季度之間、月度之間,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之間相對均衡放款。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要督促和引導商業銀行把握好信貸投放的節奏,避免出現大的起落。
二、著力優化信貸結構。要加大金融機構調整信貸結構的力度,落實“有保有控”的信貸政策,加強對“三農”、小企業、節能減排、自主創新、擴大消費和就業民生等薄弱環節和領域的信貸支持。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的創新,做好金融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工作。全面落實支持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完善消費信貸政策,大力發展消費信貸。
嚴格控制對“兩高一資”、產能過剩、重復建設及劣質企業的貸款,督促商業銀行嚴格執行貸款標準和條件,提高信貸質量和效益。引導信貸資金主要用于在建、續建項目,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的貸款投放。強化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督促金融機構嚴格執行放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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