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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業科技水平明顯提升
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推廣服務體系和應用體系不斷完善,優良品種繁育推廣、動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農機推廣和農業信息化服務得到加強,農產品標準體系和質量檢驗檢測體系日益健全,科技特派員和農村“六大員”制度得到推廣,新型農民培訓體系初步建立。實施農業“五新”推廣等工程,開發、引進和推廣一批農業新品種和新技術,建設一批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培訓一批農村實用人才,扶持一批農業科技示范戶,有效發揮農業科技的支撐和引領作用。農機化水平顯著提高,全省農機總動力達1250萬千瓦,單位面積農機總動力水平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0.7%。設施園藝、設施養殖快速發展,設施生產技術廣泛應用。農業信息化有新發展,建制村寬帶普及率達到93.4%,整合建立了全省“155”指揮協調、調度、服務體系,農村信息綜合服務平臺、鄉村信息服務站點和農村商務信息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業標準化進程加快,建設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81個、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154個,全國良好農業規范(GAP)試點單位72個,累計認證并獲得有效使用標志的無公害農產品1448個、綠色食品588個、有機農產品132個、農產品地理標志14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四、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推進
加大“政銀企”合作力度,獎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和爭創國家級品牌,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達到185家,其中國家級35家。全省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9459個,實現銷售收入1790億元。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全省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7637個,覆蓋農產品生產、流通和服務等不同領域,農民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品牌農業加快發展,評選表彰65家“福建省品牌農業企業金獎”,全省注冊農產品商標3萬多件,有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的涉農類中國馳名商標43件,中國名牌農產品11個,涉農類福建名牌產品545個。
五、閩臺農業合作有效拓展
發揮閩臺“五緣”優勢,出臺《福建省促進閩臺農業合作條例》,推進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海峽兩岸(三明)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和一批臺灣農產品集散中心等兩岸合作交流平臺建設,連續多年成功舉辦海峽兩岸農博會、林博會、茶博會等大型展會。實施零關稅進口臺灣農產品。以臺商投資為主的農業利用外資取得新進展,累計引進臺資農業項目2252個,合同利用臺資29.5億美元,實際到資16.8億美元。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擴大農業對外開放,農產品出口快速增長,2010年農產品進出口總額82.3億美元,其中出口49.5億美元,比2005年增長152.6%。
六、農業體制機制不斷創新
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林權制度、生態公益林管護制度和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擴大海域使用權和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供銷社改革發展,改革糧食流通體制,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取得新進展。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穩步推進,農業銀行為“三農”服務的功能進一步增強,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進一步拓寬,農村信用社全面完成統一法人體制改革,郵政儲蓄銀行開辦小額貸款業務試點,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試點進展順利,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不斷擴大。健全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加大農業投入品市場和農產品流通市場的監管和整治力度。加強對涉農收費項目的審核監督,規范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投勞辦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