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訊本周是全國第五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在4月23日舉行的宣傳活動中,專家認為,職業病防治中企業健全防護機制是重點,但工人尤其是農民工、臨時工主動維權也同樣重要。
采訪中記者得知,青島某工藝品廠的兩名臨時工,工作兩個半個月后出現皮疹、惡心、乏力等癥狀,醫生認為是工作中接觸鉛引起的肝損害,應該申請職業病診斷。但病人和家屬都認為他們不是正式工,也沒簽用工合同,即使確定患的是職業病,也不可能得到賠償。結果自己花錢治療了三天,均因經濟原因自動出院。其他不知道職業危害而患病、患了職業病不知道如何維權的事還有很多,且大多集中在農民工和臨時工群體。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不管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只要在工作期間接觸有毒有害因素而得病,其工作單位就應該承擔病人的職業病診斷治療費用,即使最后診斷否定職業病,單位也應負責診斷前的費用。”山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劉玉芹說,很多工人因為不了解法律規定的內容,喪失了自己應享有的合法權益。目前我省共有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企業32267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約150萬人,因在工作環境中長期接觸有害物質導致的職業病發病人數長期高居不下,僅塵肺每年新增病例五六百人。
據了解,山東省下一步將加大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查處力度。山東省現有18家職業病診斷機構,勞動者懷疑自己患上職業病應保留好證據,并到當地職業病診斷機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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