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3日電 今日出版的《人民日報》載文稱,十六大以來,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中國農村改革加快推進。糧棉流通體制改革打開了農產品銷售市場化的大門;農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使農民對自己的土地問題多了一些話語權;農業稅的取消更讓農民充分享受到改革的實惠。
文章同時也指出,要鞏固現在的改革成果,解決農村的深層矛盾,必須抓住有利時機,乘勢而上,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農村稅費改革成果需要進一步鞏固,這就要全面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如果這些改革不跟上、不徹底,要么各種亂收費、亂攤派卷土重來,要么基層組織難以正常運轉,稅費改革的成果也會前功盡棄。農村綜合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之一是鄉鎮機構改革。今年中央1號文件已明確5年內鄉鎮機構編制只減不增。各地將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在減人、減事、減支的同時,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農村義務教育改革方面,中央和省級政府將更多地承擔發展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縣鄉財政體制改革,將著眼于理順財權事權關系。今年國家還將選擇部分縣(市)開展化解鄉村債務試點。
資金緊缺是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勢在必行。據了解,中央正在研究制定農村金融改革的總體方案。農村信用社將著力完善治理結構和內部運行機制,提高服務“三農”的能力和水平。國家還會出臺措施引導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并鼓勵發展農村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建立多種形式的抵押擔保機制,發展農業保險。
大量土地征用糾紛的發生,使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提上日程。今年政府部門將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縮小征地范圍、完善補償辦法、拓展安置途徑、規范征地程序的要求,完善對被征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健全對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文章稱,深化農村改革,是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也是農業農村發展的動力源泉。雖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村還會不斷出現新問題、新矛盾,但是,只要堅持不懈地推進改革,加快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就能打破壁壘、破解難題,編織更加富裕、文明的新農村。(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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