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將包括如何界定真正的FDI和以投機為目的的熱錢,對非中國居民在中國境內購買房產,將執行嚴格的審批和登記制度
限制外資進入中國房地產業的政策近期有望出臺,設限措施將主要以限制非中國居民購房為主。
一位接近決策層人士昨日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新政策近期將以行政命令的形式下發。“因為相比金融和稅收政策等,行政命令是最立竿見影的。”
新政策將包括如何界定真正的FDI(外商直接投資)和以投機為目的的熱錢,對非中國居民在中國境內購買房產,將執行嚴格的審批和登記制度,甚至可能量化為每位非中國居民只能購買一至兩套用來居住的住房,并在一定期限內不準轉讓。
在2002年中國取消了外銷房和內銷房的區別后,中國境內房地產在外資投資方面沒有了任何政策障礙。由此,中國也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87個成員中少數幾個對房地產投資沒有限制的國家。
在諸多設限的國家中,大多數的管制措施是集中在上游交易環節。如澳大利亞強制要求非居民離開時必須立即出售所購房產,巴基斯坦只允許專門從事房地產業務的非居民在當地出售,西班牙、保加利亞對非居民大額出售或超過一定標準時,要求事前報備。
還有一部分國家則緊守匯兌作為最后閘門,如塞浦路斯,對用外匯購買的房地產,每年出售房產匯出境外的款項不得超過100萬塞鎊或總金額的1/3。
中國內地對外資投資房地產設限的呼聲從去年開始逐漸明朗。去年,時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的郭樹清曾表示,2004年出現了大量境外人士到境內購買房地產的情形,在一些沿海城市明顯帶有投機性質,并有逐漸從沿海到內地的投資趨勢。他當時表示,外匯管理部門和其他宏觀經濟部門正就此進行調查,并將對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今年,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在其文章《控制外匯儲備增長的對策》中,格外強調了他與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教授會面時,劉遵義提出的觀點: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產不應作為外商直接投資。
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教授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以前因為要用房地產拉動經濟增長,外資進入房地產也被視為招商引資的一個方面。而現在已經到了該設限的時候。
“因為房地產發展到一定階段,是和社會保障聯系在一起的,非中國居民不能享受這部分社會保障。應該制定更加具體詳細的規定,如每個非中國居民在一個城市中只能購買一套住房,房子只能用來居住,而不能用來炒房。”董藩說。
鐘偉教授則認為,設限首先是出于土地稀缺性的考慮,因為土地不可再生,并且不可移動。其次是出于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的考慮。(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陳黛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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