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新聞發言人譚榮堯27日在全國供電服務情況督察報告發布會上透露,為防止電力公司在為用戶服務時簽訂“霸王合同”,電監會正組織編寫城鄉用電合同,其中居民用電合同初稿已出爐,最晚于明年底前出臺。
據悉,今年5月以來,電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全國360家供電企業的供電服務情況進行了檢查,結果顯示,一些供電企業“搭車收費”問題嚴重。其中,個別供電企業在收繳電費時開展代收保險費業務,將供電公司應承擔的、由于電力系統故障給用戶造成的損失,通過保險的形式轉嫁到用戶身上,每月向每戶居民收費0.3元。此外,供電企業操縱用戶用電工程設備采購招標,對設備供應商收取管理費等問題也相當突出。
譚榮堯表示,針對上述問題,電監會向電網企業明確提出了整改要求。他同時透露,電監會正在擬定城鄉用電合同,尤其是居民用電合同,以打破用電“霸王合同”現狀。目前,居民用電時無法選擇供電企業,也無法選擇使用“先用電、后付費”的電表或是“先付費、后用電”的電卡。長期以來,預付費方式的電卡備受指責,因為這讓用戶多支付了利息費用。據悉,新合同將秉承兩個原則,一是將供電企業和用電單位(包括居民和企事業單位)放在平等的地位上;二是設立市場化的電價機制,將供需關系反映在電價上。
此外,電監委還將起草《供電企業監管辦法》,規范供電企業的行為,并將開展用戶滿意度調查。(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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