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8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根據草案有關規定,我國將首次在不斷壯大的農民工隊伍中產生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秘書長盛華仁8日在向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作草案說明時說:“我國農民工隊伍不斷壯大,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在全國人大中也應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到現在為止,全國人大代表中還沒有農民工。據了解,有全國人大代表曾經做過農民工,但在當選人大代表時,已是其他身份。
人大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這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體現。
盛華仁說,值得重視的是,近幾屆全國人大代表構成中,工人和農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趨勢,尤其是一線的工人、農民代表人數偏少。
決定草案規定,“來自一線的工人和農民代表人數高于上一屆”;“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
從河南到北京打工,并創辦了北京打工青年藝術團的孫恒說:“這真是個好消息,說明國家對農民工這個群體越來越重視了。每個利益群體都應有自己的代表。這是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
孫恒在表示高興的同時,也提出了自己的希望:關鍵是在選舉過程中對農民工群體進行準確界定,確保選出的代表真正能夠代表農民工利益。
來自上海的全國人大代表彭鎮秋說:“中國近些年越來越重視對農民工各項權益的保障。農民工的選舉權、被選舉權,欠薪問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各種社會保障,子女就學問題等都受到了關注,一些問題正逐步解決。”
據報道,我國農民工人數已達1.5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今后還會有更多農民離開農村,到城市務工。
幾年前,農民工被正式看成是產業工人的組成部分。目前,已有數以百萬計的農民工加入了工會組織。
彭鎮秋說,讓農民工代表在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中發出自己的聲音,有利于在國家的立法進程和政策制定中進一步表達他們的利益訴求,更有力地保障他們的各項權益。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憲法學專家韓大元說,以前在深圳等地曾經出現過農民工當選地方人大代表的情況。“這次全國人大在有關法律草案中明確規定農民工的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問題,應當是我國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標志性事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階層發生了重大變化,大量農民工進城務工。全國人大的這一規定,正適應了這種變化。”韓大元說。
從2006年開始,中央國家機關招錄公務員取消了限制農民報考的規定。更早前,一些地方也取消了這一限制。
目前正在全國進行的縣鄉人大換屆選舉中,流動人口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也得到了重視。選舉中,到外地打工的農民工可以書面委托有選舉權的親屬或者其他選民在原選區代為投票;已經遷居外地但是沒有轉出戶口的,在取得原選區選民資格的證明后,還可在現居住地的選區參加選舉。
韓大元說,農民工從當選地方人大代表到當選全國人大代表,說明農民工的政治參與正不斷向高層次推進。
草案規定,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選出。按選舉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不超過30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