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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建議
1.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持“中性適度”
穩健貨幣政策的含義是:以幣值穩定為目標,正確處理防范金融風險與支持經濟增長的關系,在提高貸款質量的前提下,保持貨幣供應量適度增長,支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穩健”取向的根本要求是正確處理防范金融風險與支持經濟增長的關系。我國銀行不良率與不良資產余額“雙升”狀態已持續4年,去年以來匯市、股市也出現劇烈震蕩,票據違規、P2P網貸等影子銀行風險開始暴露,信用債違約風險上升,防范金融風險的任務非常迫切。未來貨幣政策需要重點協調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系,回歸真正“穩健”。在政策取向上,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總需求管理,為結構性改革營造中性適度的貨幣金融環境。為避免刺激“加杠桿”和“擴泡沫”,降息降準等寬松信號強烈的政策措施出臺要非常慎重。
2.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
當前社會流動性整體較為寬松,但社會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大量資金“避實就虛”。未來要在保持社會流動性合理適度的同時,多措并舉,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和宏觀審慎管理,加強對所有金融部門、各類金融市場資金動向監測,嚴厲打擊各種類型的投機炒作,嚴格規范銀行理財、同業、票據等表外業務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堵截資金“脫實入虛”。二是豐富信貸政策操作手段,穩步推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建立和完善符合實際要求的協調機制、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引導和推動銀行對信貸資金的支付和流向進行更為嚴格監控,確保信貸資金用于真實的生產和貿易活動,防止信貸資金空轉和挪用。三是加快金融市場制度建設,通過投融資方式創新推動銀行理財資金、保險資金、信托資金、公募基金等與新興產業和新增長點深度融合。四是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穩步推進“去產能”,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打開新興產業發展空間,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負,適度降低企業社會成本壓力,提高實體經濟投資回報率。
3.實施銀行體系流動性精細化管理
我國利率間接調控已基本建立起“利率走廊”模式。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為下限,SLF利率為上限,構成短期利率走廊,央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等手段,引導短期拆借和回購利率穩定在利率走廊內。未來要加快完善“利率走廊”模式,實施流動性的精細化管理和調控。繼續靈活運用和優化各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通過公開市場操作、SLO、SLF和MLF等手段,調節好流動性和市場利率水平,促進貨幣市場穩定,從量價兩個方面保持貨幣環境的穩健和中性適度,將隔夜SHIBOR穩定在2%左右,銀行間7天回購加權利率穩定在2.3%左右。
4.引導銀行平穩放貸,優化信貸增量
加快落實與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MPA),加強窗口指導,引導銀行平穩投放貸款,避免年內各月間新增信貸規模波動過于劇烈,既要防止銀行突擊放貸,也要防止銀行“踩急剎車”。充分運用定向降準、支農支小再貸款、抵押補充貸款(PSL)等定向調節工具,引導銀行優化信貸增量。督促銀行將金融支持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積極支持鋼鐵、煤炭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升級。
住房貸款方面,要提高房貸政策精細化程度,貫徹落實“分城施策、分類調控”。對于庫存少、杠桿高的一線城市和部分熱點二線城市,對除首套和二套改善型之外的購房需求保持較高的首付比例要求,遏制高杠桿投機。對于庫存多、杠桿低的二三四線城市,要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鼓勵銀行開展二手房交易的資金托管、過橋貸款等業務,滿足改善型住房需求。改革和完善配套相關政策措施,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支持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新型城鎮化和支持進城農民工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金融服務。(作者:國家信息中心 李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