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6月14日電題:配套改革不到位農民負擔難減輕
取消農業稅,全國農民負擔減輕了許多,但記者最近在洞庭湖糧食主產區采訪時發現,農民負擔問題并未因此徹底解決,少數地方由于機構臃腫、債務拖累、公共財政缺口大等原因,農民負擔依然相當沉重。
據湖南省農村工作辦公室統計,2005年湖南農民負擔大幅度降低,人均為63.3元,但洞庭湖糧食主產區很多鄉村農民人均負擔接近200元,高的達到300元。省里下發的“農民負擔卡”上只有3項負擔,而湖區一些地方鄉村兩級違規增項竟多達15項。不少地方為了便于向農民伸手,干脆將“農民負擔卡”束之高閣,代之以一張冷冰冰的“各項費用到戶通知單”,把多種“服務性”亂收費壓在農民頭上。
洞庭湖區農民負擔之所以減不下來,首先是因為機構臃腫。這里有一個鄉,一年財政收入不到10萬元,鄉干部當中除行政干部的工資由縣財政統發外,還有60多個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人員的工資得從農民身上打主意,鄉里便列了諸如“共同生產費”“‘一事一議’籌工費”等名堂亂收費。
中央在推進農村稅費制度改革時,要求地方政府同時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裁減冗員,提高效率。但記者在洞庭湖區一些縣市采訪中感到,很多地方的縣鄉干部對這項改革還抱著“騎驢看唱本——走著瞧”的態度,機構臃腫問題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還有財政“缺位”問題。洞庭湖區水患嚴重,很多鄉村水利基礎設施需要維護,僅排漬電費一項,每年人均負擔就達50元至55元。洞庭湖區堤垸保安、防洪排澇等負擔支出不僅是農民生產所需,更大程度上是對整個湖區包括城鎮在內公共安全的保障,這些本來應屬于各級財政分擔的公共支出變成了農民的沉重負擔。
洞庭湖區農民負擔問題提醒我們,取消農業稅后還必須強有力地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否則,農民負擔難以徹底減輕,減下來了也有可能反彈。(新華社記者譚劍、段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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