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十一五”時期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發布,其中有兩點頗為引人關注:一是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間,逐步將大、中、小學在校學生、學齡前兒童納入城鎮醫療保險體系;二是根據國務院的安排,啟動中央及地方所屬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完成公費醫療制度向醫療保險制度并軌。
應當說,此兩點改革措施,從范圍和模式兩個方面,完善了當下的醫療保障體制。
目前,看病難、看病貴呼聲甚高,醫療資源配置尚且不夠均衡,醫療保障范圍的擴大和模式的改進,對于醫療資源的公平分配、社會和諧目標的實現,必將大有好處。
從醫保的范圍來看,將大、中、小學在校學生、學齡前兒童納入城鎮醫療保險體系,不僅能夠保障廣大在校生和學齡前兒童的就醫權益,而且有助于促進社會公平和穩定。眾所周知,我國近年來教育規模不斷擴大,大學生和各類在校生數量不斷攀升,可是規模龐大的在校生中,只有一部分高校的計劃內學生能夠享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而對于廣大中、小學在校學生和嬰幼兒來說,雖然可以參加少兒住院互助金,但少兒住院互助金的待遇要低于基本醫療保險,而且全市只有1/3的中、小學在校學生和嬰幼兒參加了少兒住院互助金。因此,大部分在校生和學齡前兒童的醫療費用基本上都是由各自的家庭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不難想象,對于一些低收入家庭而言,一旦子女出現大病或者重病,很可能會因病致貧甚至無力治病。這樣,不僅對于成長中的青少年兒童身體健康產生影響,也容易滋生他們對于現實的失望或者不滿情緒。而且一些疾病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治療,有可能造成身體殘疾,這樣最終又會進一步增加社會保障體系的負擔。我們要時刻牢記,兒童是社會的希望和未來,社會最不該忽視的就是兒童的福利。將在校生和學齡前兒童納入醫保體系,不僅是個經濟問題,更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體現。
從醫保的模式來看,將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向醫療保險制度并軌,也有助于促進社會公平,優化資源配置。在機關、事業單位公費
醫療體制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有眾多其他居民不能享受到的好處,例如,醫療費用分攤比例低、藥品報銷范圍廣等。由于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資金全部或部分來源于財政撥款,用財政資金保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享受超出社會普遍水平的保障,從政府資源配置角度看,顯然有一定的不公平性。
毋庸諱言,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也不利于節約社會資源。眾所周知,北京很多藥品收購販子都盯著公費醫療群體,因為公費醫療的人群只需要為購買的藥品付出極小的代價。在這種情況下,醫療市場的供需就會被扭曲,醫療的實際需求會被公費醫療群體放大。這不僅造成了醫療資源的浪費,也加劇了看病難和看病貴的現象,使得本來就比較緊張的醫療資源更加稀缺。因此,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向醫療保險制度并軌,既有利于實現資源的公平配置,也有利于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降低社會負擔和減輕醫療市場壓力。
醫療保障是社會保障中最為關鍵的一個環節,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于健康和醫療的關注度和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只有實現全民普遍享有的基本醫療保障,讓所有階層的居民都平等地體會到安全感,人們才能對未來的生活更有信心,社會才能更加公平與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