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四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舉行。
全會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草案)》,決定將這個文件提請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審議。全會討論確定了關于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原則。
全會收到了葉劍英等一批老同志分別請求不再擔任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的信。全會高度評價這些老同志從黨和人民利益出發,積極促進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動,同意他們不再擔任中央三個委員會成員的請求,并向中國共產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報告。全會給葉劍英同志和黃克誠同志寫了致敬信,在他們由于健康原因請求不再擔任中央領導職務的時候,以全會的名義表達全黨同志對他們的崇高敬意和親切問候。
江澤民在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上講話
十三屆四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1989年6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開。
全會對中央領導機構的部分成員進行了必要的調整,選舉江澤民同志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全會審議并通過了李鵬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關于趙紫陽同志在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中所犯錯誤的報告》。會議認為,趙紫陽在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犯了支持動亂和分裂黨的錯誤,對動亂的形成和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錯誤的性質和造成的后果是極為嚴重的。他在擔任黨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期間,雖然在改革開放和經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在指導思想上和實際工作中也有明顯失誤。特別是他主持中央工作以來,消極對待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方針,嚴重忽視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給黨的事業造成了嚴重的損失。鑒于趙紫陽的上述嚴重錯誤,全會決定,撤銷他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的職務。全會對中央領導機構部分成員進行了調整。選舉江澤民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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