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參與職工工資談判,不僅需要合法地位、職工認可,而且需要專業素質、談判能力
近日,全國總工會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突出推行工資集體協商,提高職工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勞動報酬。集體協商,意味著職工工資問題不再由企業單方說了算,職工有了集體話語權,其代表者就是工會,工會將在職工工資的決定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現實的問題是,推行工資集體協商還面臨著相當的阻力,譬如人們一再提到的“企業不愿談,職工不敢談,工會不會談、不能談”等等。如何打破這些阻力,切實推進工作,是工會面臨的重要課題。
企業不愿談,源于企業的逐利性。勞動力成本的增加,自然會增加企業的壓力,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矛盾和博弈是一種必然。勞動者權益現實和長遠的可靠保障,只有通過法律的規范與調節才能實現。現行《勞動法》、《公司法》相關條款的滯后與缺陷,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工資集體協商的推行,應該盡快調整、完善。有了法律保障,企業不愿談也得談,而職工不敢談的局面也會因為有法律“撐腰”而改變。
職工不敢談,除了法律原因,更有市場因素。供求關系決定著勞動力價格,供大于求使勞動者受制于買方,迫使勞動者為保住“飯碗”而不得不委曲求全。因此,各地各級政府應該著力培育勞動力市場,擴大其覆蓋范圍,千方百計提供就業機會,使勞動者有盡可能多的選擇。
工會不會談,既由于缺乏實踐經驗,也由于缺乏相關人才。在勞動關系日趨復雜而且重要的今天,工會要切實履行維權職能并以此贏得廣大職工的信賴,迫切需要大批懂專業知識、有談判能力而且敢于說話、善于辦事的專家型干部。目前,工會不乏滿腔熱情、勤勤懇懇為職工辦事的干部,卻缺少專業人才,面對新形勢新課題,往往“力不從心”,給人以“工會只能辦事務、搞活動,不能擔當大任”的印象。改變這種現狀,除了加速對現有工會干部的培養和提高,吸納各類專業人才到工會中來是重要途徑。近年來,許多地方工會聘請勞動法規專家、派遣工資協商指導員的辦法效果不錯,值得借鑒推廣。
工會不能談,缺乏健全的組織只是問題的一方面,更大的難點還在于工會主席、委員“雙重身份”的尷尬。他們既是職工代言人,又是企業員工,自身也有“保飯碗”的顧慮,這點完全可以理解。但理解不等于坐視,更不能放棄,否則就是失職。一些地方試行工會干部職業化的做法,使工會干部特別是工會主席“不端企業的碗,不看老板的臉”,被證明是可行的。
打破工資集體協商阻力,需要立法的支撐、黨政的支持,而工會組織作為協商的一方,責任重大。在具體工作中,除去辯理還要談判,要提出合理合法的工資要求與增長幅度。這不僅需要合法地位、職工認可,而且需要專業素質、談判能力;不僅需要滿腔熱情,而且需要智慧和技巧。這對許多工會工作者來說,都是新的課題,需要努力學習和提高。(夏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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