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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子軍
茅臺要向國際組織申報“奢侈品資格”,或成首個國產“LV”?對于這一熱傳的消息,茅臺集團有關人士予以否認;專家分析稱若真成“奢侈品”,對其提升國際地位有好處。
“茅臺不做奢侈品”,貴州茅臺酒廠集團董事長季克良(現為名譽董事長),在今年4月一瓶1980年茅臺拍出800多萬天價后,如此回應。(11月24日《楊子晚報》)
有關人士認為,按照國外對于奢侈品的通行定義,以人民幣為單位看,一瓶礦泉水在十元以上、一個包超過五千元,一輛車在五六十萬元就可歸為奢侈品,一瓶價值近兩千元的茅臺,還算不得嚴格意義上的奢侈品,可如今茅臺15年年份酒賣到8000元左右,80年年份酒達到20多萬,最貴的甚至達到38萬元,而用來拍賣的茅臺年份酒,更是屢次拍出幾百萬的天價,難得還算不上奢侈品嗎?!
其實,即使是兩千元左右的茅臺酒,在老百姓眼里也已經夠奢侈的了,畢竟中國與發達國家之間有個國民平均消費水平的差異問題。雖說茅臺宣稱要讓所有老百姓都喝得起,可環顧四周,有多少普通百姓的餐桌上出現過茅臺酒的嬌貴身影?只是,茅臺被尊為“國酒”,又是國企經營,一旦貼上“奢侈品”的招牌,就意味著公開標榜遠離普遍國民,不可避免地會遭遇輿論的口水,茅臺當然不敢貿然行事。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眾所周知,茅臺、五糧液等高檔名貴酒的消費主力不在普通百姓,茅臺申報“奢侈品”資格,就不可避免地要給“三公”消費打上高檔消費、奢侈消費的印記,而“三公”消費早就為公眾所詬病。今后倘若喝了“奢侈品”茅臺酒,豈不“罪加一等”?
不過,有著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國,特別是在酒文化相當發達的國度,至今沒出一款“奢侈品”酒,委實有點顯得國酒無能。而事實上,即使是飛天茅臺,按照近年來的漲價趨勢,兩三年突破5000元大關,那也不是什么難事,不給其“奢侈品”名分實在是太委屈了它;更重要的是,喝的明明是奢侈品茅臺,硬要說成是“普通人的歡樂”,恐怕也沒幾個人能信。
到底是申報“奢侈品”資格,顯示出名符其實的尊貴身份,還是繼續走“平民路線”,保持普通酒的名義,奢侈酒的價格,貴族階層的享受?堂堂國酒茅臺,陷于如今的兩難境地,這的確是個令人糾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