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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的最大障礙是老人無法支配房產
對話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 鈞
本報記者 廉穎婷
對話動機
來自新華社消息稱,9月24日,由民政部牽頭,保監會等相關部委就“以房養老”問題舉行了閉門研討會,對“以房養老”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進行討論,試點方案擬在2014年一季度出臺。
此番對“以房養老”的討論熱潮,源起于9月13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9月20日,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開展“以房養老”在國外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鑒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以房養老”,又稱“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
這一養老方式何以引發爭議?推行“以房養老”的阻礙又是什么?《法制日報》記者為此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展開了對話。
最大障礙是老人無法支配房產
記者:老百姓似乎對“以房養老”并不買賬。有不少媒體對此做過調查,結果是愿意“參加住房反向抵押貸款養老項目”的老人比例并不高。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唐鈞:中國城鎮家庭的房子雖然都有房產擁有人,但可能房子名義上是老人的,但實際上不是老人個人的,這個房子是全家的,老人不能自由支配。所以,老人很難說把這個房子抵押了,拿這個錢來養老,可能兒孫還沒房子。這也是“以房養老”最大的障礙。
記者:9月20日,民政部首次通過其官網公開回應稱,“以房養老”只是通過完善投融資政策促進養老服務的舉措之一,而且是試點性舉措。也就是說,不同的人群以不同的方式養老,有人認為“以房養老”更適合孤寡老人。您是否也持這種觀點?
唐鈞:孤寡老人沒有子女,少了一層顧慮,從這個層面上來講,“以房養老”可能更適合他們,但很難說孤寡老人就愿意選擇“以房養老”這種方式。中國的老人更多的還是愿意自己的家人來照顧,假如這個孤寡老人還有下一輩的人來照顧,比如兄弟姐妹的孩子,他們更愿意選擇家人來照顧。
記者:“以房養老”其實在很多年前就已經在上海、北京等地試點,有些地方的效果并不盡如人意。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唐鈞:這種將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用于養老的方式,雖然在中國討論了將近10年,但成功案例似乎相當罕見。究其原委,不利條件有三:
其一,住房產權擁有人對房屋未必有自由處置的權利;其二,中國城市居民的住房都會涉及土地使用權70年的限期。所以,一套居民住房,抵押給金融機構到底能夠獲得多少貸款,是否足夠20年養老之用,都充滿著不確定性;
其三,目前國人都很看好住房的保值乃至增值的前景。但在歐美,因為次貸危機導致的全球性金融風暴,房地產市場可能已經不被看好。倒按揭其實也存在類似的風險,所以,有調查表明,國內金融機構未必看好這種貸款養老方式。
從理論上說,一個人在勞動年齡階段買下房子,到了年老體衰、不能自理時,就可以將房子抵押或出售,自己住進養老機構,這是一個理想主義的政策設想,但由于國際國內都有著一些不利的社會經濟背景,目前實施還須謹慎。當然,做一些試點,探探路,應該還是有可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