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公眾信息網(www.cq.gov.cn)公布了《重慶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廣泛收集意見。市政府法制辦人士介紹,該《辦法》力爭在今年送審,年內出臺。
《辦法》涉及市內300萬流動人口的切身利益。以后,“暫住證”有望改為“居住證”,流動人口在醫療、教育方面將享受和常住人口一樣的待遇。同時,流動人口如未完善暫住登記,在求職、租房等方面都會遭遇限制,單位不得招錄未登記辦證的流動人口。
“治安管理”變為“服務”
據介紹,我市在目前使用的《重慶市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基礎上,增設了新的內容,形成《重慶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新“辦法”旨在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了解流動人口的分布、構成情況等。
“兩者最大的不同,‘辦法’更人性化。”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稱,從兩者名稱上看,目前使用的“暫住證”,以后有望改稱“居住證”。目前被稱為的“治安管理”,以后改為“服務管理”。“辦法”還增設了“服務與權益”這一章節,在勞動保障、衛生、教育等方面,可給予流動人口更多的權益保障,并更注重為他們服務。
請你上網提修改意見
市政府法制辦人士介紹,“辦法”目前是征求意見稿,是一個初步意見。專家、市民如果有好的建議和意見,可登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法規征求意見”欄目,發表看法。
法制辦將集納這些好點子,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和完善。如流動人口登記、申領居住證的時間期限、對流動人口服務的內容等,都可能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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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算流動人口?
渝中人住在江北不算流動人口
《重慶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表述,“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暫住的市外人員,跨區縣、跨鄉鎮暫住的本市人員。但常住戶口在主城九區街道并在主城九區街道轄區內居住的,或常住戶口在其他區縣(自治縣)街道的人員,在本區街道轄區內居住的除外。
市政府法制辦相關人士解釋,“流動人口”包括兩部分,一是市外來渝流動人口;二是市內流動人口,主要指跨區縣、跨鄉鎮兩種。細分則是,外地來渝或跨區縣、跨鄉鎮的商人、務工人員、農民工、旅游人員、探親訪友人士等。
把主城九區居民跨街道居住的除外,就是為了解決主城“人戶分離”的情況,如戶口在渝中區,但在江北區居住,就不算流動人口。
2.暫住多久需辦證?
暫住30日以上才需申領居住證
“辦法”征求意見稿表述,流動人口應在到達暫住地3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主動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動人口登記站(點)申報暫住登記。
年滿16周歲擬在暫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應當申領《重慶市居住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其中,探親、訪友、旅游、就醫、就學、出差等流動人口,只申報暫住登記。
3.不辦證后果嚴重嗎?
進城不登記可能租不到房
“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各單位、房屋出租戶等也有較嚴的規定,沒按規定辦理登記、申領居住證的,將受到很大的限制。
如單位、經營業主不得招收、雇用未申報暫住登記的流動人口。房屋出租人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居住。從事房屋租賃及流動人口務工中介服務的機構,不得向未辦理暫住登記的流動人口,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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