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頒布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0年11月1日零時
本報北京6月23日電 (記者朱劍紅)國家統計局、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頒布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該方案是組織實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綱和基礎,是對普查各項工作的規范。
方案規定,本次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人口普查對象為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人口普查采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同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戶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根據方案,人口普查表分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普查表長表抽取10%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報《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及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由軍隊領導機關統一進行普查、匯總。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武警機關負責普查登記,普查表移交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機構。駐外外交機構人員、駐港澳機構人員、其他各駐外機構人員以及派往境外的專家、職工、勞務人員、留學生、實習生、進修人員等,由其出國前居住的家庭戶或者集體戶申報登記。依法被判處徒刑、勞動教養的人員,由當地公安機關和監獄、勞教機關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縣、市人口普查辦公室。
方案規定,人口普查的登記工作,從2010年11月1日開始到11月10日結束,采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登記時,申報人應當依法履行普查義務,如實回答普查員的詢問,不得謊報、瞞報、拒報。登記結束后,普查指導員應當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復查,發現差錯,應重新入戶核對,經確認后予以更正。復查工作應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復查工作完成后,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事后質量抽查,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數據的匯總工作。
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負責人答記者問
這次普查,為何包括境外人員(解讀)
問: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的規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對象包括普查標準時點在中國境內居住的港澳臺和外籍人員。我國前五次人口普查,都只調查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在境內常住的人口,這一次為何要對港澳臺和外籍人員進行人口普查?
答: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港澳臺和外籍人員(以下簡稱境外人員)因為各種原因來中國大陸工作和居住生活的現象越來越多,雖然通過出入境記錄可以初步了解境外人員的數量,但是他們入境后在中國大陸的具體分布、居住地點的變化情況很難從行政管理記錄中取得。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首次明確將居住在中國境內的境外人員也作為普查對象,主要是要了解境外人員在中國的基本情況,掌握人口國際遷移狀況。這些信息,有助于各級政府更好地為境外人員提供各項服務。
特別需要提及的是,將居住在本國的外國人納入人口普查,是各國人口普查的通行做法,也是聯合國的建議。聯合國統計委員會通過的聯合國2010年這一輪人口和住房普查的原則和建議,將人口的國際遷移作為人口普查的核心內容之一。美國2010年人口普查規定“這次人口普查必須統計2010年4月1日居住在美國的所有人”。據我們了解,日本、韓國、俄羅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都將居住在本國的外國人納入本國人口普查。我國是第一次根據聯合國建議,將境外人員納入人口普查。我們將認真學習借鑒國際上一些好的做法,切實保障境外人員權益,并使我們的普查工作盡可能地做到簡便易行。
問:什么樣的境外人員是人口普查的對象?
答: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港澳臺和外籍人員,是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對象,但不包括因出差、旅游等在中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這里的“境內”指的是中國海關關境以內。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人口普查登記的時間是從2010年11月1日至10日,共10天。無論普查員哪天入戶登記,登記的人口及其各種特征都應該是標準時點上的情況。
問:境外人員在普查中將登記哪些內容?
答: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專門設計了供港澳臺和外籍人員使用的普查表。所有境外人員都要填報的有8個項目,包括姓名、與戶主關系、性別、出生年月、來大陸或來華目的、居住時間、受教育程度、身份或國籍。港澳臺人員另外還要申報3個項目,分別是:過去6個月內回港澳臺居住的時間、行業、職業。
與對內地居民進行調查的普查項目相比,境外人員使用的普查表內容更加簡單,也更容易填寫。對內地居民和對境外人員的普查內容都不包括收入和宗教信仰等問題。境外人員普查表采用中文和英文兩種文字,如需要,各地普查機構還將盡可能提供其它語言的服務。
問:對境外人員如何進行登記?
答:境外人員普查登記方式原則上采用與內地居民相同的方法,即由人口普查員入戶,按照普查表上的項目詢問普查對象,并當場填報普查表。普查員在入戶前,都會通過當地居委會和派出所等機構與住戶進行溝通,商定入戶時間。所有普查人員在執行人口普查任務時,都會佩戴全國統一的證件。許多普查小區還將公開普查員的照片和個人信息,公開舉報電話,防止有不法分子利用人口普查進行違法活動。
一些地方也在嘗試根據境外普查對象的意愿,采取普查員登門送表、普查對象自行填報后普查員回收的辦法,或者采取設站登記等其他非入戶登記方式。
問:如何保護包括境外人員在內的所有普查對象的合法權利?
答:《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在保護人口普查對象的權利方面作了嚴格規定,根據這些規定,普查員對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境外人員家庭情況,不得擴散,對境外人員提供的資料,嚴格依法予以保密。涉及境外人員的單個人口普查對象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也不能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境外人員的普查表,將由普查員封袋、裝箱,報送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組織專人進行錄入和匯總。普查數據處理工作結束后,登有境外人員個人信息的原始普查表,將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銷毀。對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單個普查對象資料的行為,普查機構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將對負責境外人員登記的普查人員進行包括外語在內的專門培訓,還要讓他們了解有關國家的風俗習慣、個人禁忌等,在工作中做到尊重普查對象,行為舉止得當,保護個人隱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記者 朱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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