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委級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依據《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委級重點實驗室是依托大學、科研院所或其它具有原始創新能力的機構,并以機構內部分研究人員、儀器設備和實驗場地為主體建設的科研實體,具有相對獨立的人事權和財務權。
第三條 委級重點實驗室是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四條 委級重點實驗室的主要任務是:
(一)根據國家科技發展方針,圍繞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存在的重大科技問題,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提供解決問題的理論依據和科學基礎,創立新的技術和方法,為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發展提供科技保障。其研究目標是獲取原始創新成果和自主知識產權;
(二)在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形成和穩定一支精干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隊伍;
(三)在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
第五條 委級重點實驗室的設立和建設堅持需求導向、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面向社會、擇優支持的原則,實行“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