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8年5月12日發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奪去了成千上萬條生命,給中國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地震發生后,中國政府和人民緊急行動起來,團結一心,抗震救災,有效地減少了災害的影響。就反應速度、動員范圍和救災效率來說,中國這次救災行動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歷史上也是罕見的。這次救災行動本身就是一種規模巨大的人道主義救援行動,是百分之一百的維護人權行動。這次成效卓著、得到世界各國普遍肯定的抗震救災行動充分說明,中國維護人權的承諾不僅是一種言辭,而且是實實在在的行動。
二
這次抗震救災也集中體現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人權觀念的巨大進步。第一,人的價值被擺在第一位。人的生命是無價的。人的價值高于一切。這是所有直接或間接參與救災活動的人的共識。政府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不惜一切代價搶救每一條生命。普通群眾自發地組織起來,連續多日從倒塌的房屋中挖出被掩埋的生命。中國社會形成了一個自覺的共識,房子倒了可以再建,財產沒有了可以再創造,但人的生命是惟一的,是最寶貴的。在救災現場,胡錦濤總書記堅定地說:“當務之急仍然是救人,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都要千方百計地搶救。”溫家寶總理則要求:“第一位的是救人,一分鐘都不能耽擱,一分一秒就可能救出一個孩子、一個幸存者,所以必須把救災工作組織的有條有理有力。”“人民生命財產高于一切,現在還有很多人掩埋在廢墟中,時間最為寶貴,時間就是生命,要爭分奪秒,盡最大努力,搶救埋壓在廢墟下的群眾的生命。”從國家領導人到普通群眾,從救援官兵到無數的志愿者,全國人民達成了空前的共識: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要不惜一切代價,利用地震后黃金72小時,盡可能搶救每一條生命。在這樣的信念支撐下,救援人員不放棄,只要有一線希望,就做出百倍的努力,挽救每一條生命。正因為有了這樣的信念,才有了被掩埋在廢墟下100多個小時之后還能生還的奇跡。當唐家山堰塞湖出現潰壩險情時,為了防止出現人員傷亡,政府組織了100多萬人的撤離行動。無數觀眾屏息坐在電視機前,緊張地關注每一次救援行動。看到一條生命得救,人們會感到由衷的寬慰。聽到遇難者數字上升,每個人都掩飾不住自己的哀傷。中國社會的人權觀念達到了新的高度:生命無價,愛護每個生命,全力挽救每一條面臨危險的生命。
第二,尊重生命和強調人的尊嚴成為中國抗震救災的主導觀念。中國規定5月19日為全國哀悼日,悼念汶川地震死難者。這是中國首次為普通民眾設立哀悼日。5月19日14時28分,車輛停止運行,鳴起喇叭,13億人默哀3分鐘,向四川汶川地震死難者致哀。黨和國家領導人和全國人民肅立默哀,表達了中國社會對遇難者生命的尊重和對人的尊嚴的肯定。
第三,權利意識廣泛普及。在這次救災行動中,中國社會普遍形成了一個共同的認識,認為受災群眾有權得到政府和全國人民的幫助,抗震救災是全社會的責任。正因為有了這樣的認識,中國政府才采取了空前迅速的行動,調動了包括10多萬軍隊在內的巨大人力和物力,開展了世界上罕見的大規模救援、救災和災后重建行動。
第四,新聞自由和信息公開的價值得到肯定。中國政府以完全透明的方式處理汶川地震災害。中國開放國內外媒體自由報道地震災害和救災情況,允許外國記者進入災區采訪,允許國內電子媒體大量采用直播形式報道,把災害現場的情況第一時間呈現給觀眾。中國政府和民眾都相信,把災區真實信息及時有效地傳遞給公眾,是新聞媒體的權利;而公眾也同樣有全面了解有關災害事件信息的權利。事實證明,允許媒體自由采訪和發布有關災害和救災情況的信息,對于動員全國人民投入抗震救災,對于爭取國際同情和支持,對于穩定災區群眾的情緒和制止謠言傳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民間力量和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得到承認。在這次救災行動中,民間力量和非政府組織成為一支重要力量。在救災現場,到處都可以看到志愿者的身影,都可以看到公眾自發提供的支援。非政府組織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募集救災款物,協助政府抗震救災,為受災群眾提供各種幫助。這標志著中國公民社會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通過抗震救災活動,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進一步認識到了民間力量和非政府組織的積極意義,充分肯定他們對于抗震救災的貢獻。這既是長期以來中國公民社會不斷發展的結果,也是中國公民社會進一步發展的新起點。
三
汶川地震救災活動中體現出來的人權觀念和人權意識不是一夕之間產生的,而是中國長期進行人權建設的結果。改革開放30年來,在不斷推進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同時,中國大力推動國內人權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中國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納入憲法,制訂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條款,并把保障人權的宗旨貫徹到所有法律法規之中。中國建立了一整套有中國特色的、符合中國實際的人權保障制度,努力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要求落到實處。中國進行了廣泛的人權宣傳和教育活動,出版了大量有關人權問題的書籍,全面普及了人權知識,推廣了全社會的人權觀念。正是在中國經濟社會全面進步和人權事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中國社會的人權觀念有了巨大發展。人權思想已經在中國社會生根發芽,逐漸成為社會主流觀念。汶川地震救援行動再一次集中展現了這種進步。
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 李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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