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縣有這樣一個局長,收錢幫熟識的包工頭攬工程、收錢幫人獲得官位,最后到了接受幫扶的對象不送錢、他就不撥款的程度。經酉陽縣檢察院起訴,原酉陽縣計劃生育工作委員會主任馬澤高因在原任民宗局局長、民政局局長期間收受賄賂9萬元,目前二審法院已經作出了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馬澤高刑期5年。
工程換醫院院長寶座
他從中搭橋兩邊獲利
檢方指控,2006年馬澤高任民宗局局長期間,局里撥給酉陽縣某鎮醫院100萬元的民族發展資金,用于該院辦公樓及基礎設施建設。平時與馬澤高相熟的包工頭王某聽說后,立刻找到馬,表示自己想得到此工程,馬澤高便向該醫院院長張某打了招呼。通過馬澤高的關系,王某順利得到了此工程。事后,王便以看望馬澤高父親為由,送禮金1萬元。
2007年,馬澤高就任縣民政局局長。不久,某鎮醫院院長張某聽說民政局下屬一醫院正缺院長候選人,于是他動了心思,找到馬澤高,表示自己想調進民政局下屬醫院任院長。鑒于前一次的交情,馬澤高遂了張某的愿。事后,張某給馬澤高感謝費2萬元。
發包工程標底
“賣”給相熟包工頭
2008年,酉陽縣民政局準備給酉陽縣公墓一期工程發包,包工頭王某聽說后又找到馬澤高,希望能夠承建該工程。馬澤高利用職務之便幫忙,王某以100%的中標率得到了該工程。此后,馬澤高以同樣的方式幫助王某順利取得了酉陽縣公墓二期工程和殯儀館火化車間主體工程的承建權。事后,王某以馬澤高為其奶奶辦喪事為由送給馬澤高現金1萬元。
被幫扶對象
變成他的“提款機”
酉陽縣某貧困鄉是民政局的幫扶對象,卻變成了馬澤高的“提款機”:不送錢給馬局長就別想得到民政局的扶貧款。2008年,該鄉在修食堂時民政局承諾幫助他們,但資金遲遲不到位,于是鄉里便送給馬現金2萬元,不久資金很快到賬。另外一筆鄉里爭取到的20萬扶貧款到了2009年春節期間也未能兌現,鄉里就再給馬送點過年錢,于是又以2萬元現金換來了這筆錢的兌現。(重慶時報)(記者 胡曉 通訊員 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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