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概況
隨著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在華投資,尤其是將生產、銷售等產業鏈環節轉移到中國,中國在跨國公司全球戰略中的地位日益上升。跨國公司客觀上要求在華設立地區總部,以實現在華投資的系統化管理、協調在中國的產品研發活動、生產及服務,加強其對周邊國家/地區產業環節的管理。自從1999年北京認定第一家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以來,各地相繼出臺優惠政策,鼓勵跨國公司在本地區設立區域總部。
截至2005年底,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地區總部共40余家,集中分布在北京和上海。從設立地區總部的跨國公司看,主要是來自歐盟、美國、日本的跨國公司。從行業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電子、通訊、機械、電器領域,入駐上海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以制造業和金融業為主,入駐北京的則更多從事通訊和IT產業。
(二)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的相關政策
1999年9月,作為試點,北京市出臺了《關于鼓勵跨國公司在京設立地區總部若干規定》。然后,上海、廣東等地陸續出臺了優惠政策,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2004年3月,商務部修訂出臺的《關于舉辦外商投資性公司的規定》,將地區總部作為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投資性公司發展的高級階段,明確將“地區總部”概念列入了《規定》,為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提出了可遵循的規范。
中國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的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賦予地區總部可從事的經營范圍上,具體而言,除了投資性公司可從事的業務外,地區總部還可以從事:
1.進口并在國內銷售(不含零售)跨國公司及其控股的關聯公司的產品。
2.進口為所投資企業、跨國公司的產品提供維修服務所需的原輔材料及零、配件;承接境內外企業的服務外包業務。
3.根據有關規定,從事物流配送服務。
4.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財務公司,向投資性公司及其所投資企業提供相關財務服務。
5.經商務部批準,從事境外工程承包業務和境外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并提供相關服務。
6.委托境內其他企業生產/加工其產品或其母公司產品并在國內外銷售。
2006年5月17日商務部又審議通過《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并于7月1日起開始實施。內容包括:經商務部批準,允許被認定為地區總部的投資性公司從事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業務;允許被認定為地區總部的投資性公司委托境內其他企業生產/加工產品并在國內外銷售,從事產品全部外銷的委托加工貿易業務;行使財務中心或者資金管理中心職能且被認定為地區總部的投資性公司,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對境內關聯公司的外匯資金進行集中管理,也可以在境內銀行開立離岸帳戶集中管理境外關聯公司外匯資金和境內關聯公司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用于境外放款的外匯資金。離岸帳戶與境內其他帳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按照跨境資金往來管理。
(三)跨國公司在華地區總部的作用
隨著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數量的增多,地區總部對當地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日益明顯,主要體現為5個方面:
一是“稅收貢獻效應”。總部對所在區域的稅收貢獻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稅收貢獻效應;另一方面是企業總部員工的個人稅收貢獻效應。
二是“產業乘數效應”。研究表明,一個制造業跨國公司總部向一個區域遷移,都會帶動幾個、甚至是十幾個與其有緊密業務關聯的知識型服務公司隨之遷移。通過制造業總部的這種“乘數效應”可以擴大一個區域的經濟總量,提升第三產業結構水平,提高區域經濟競爭力。
三是“消費帶動效應”。總部對所在區域的消費帶動也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總部的商務活動、研發活動以及保障商務活動和研發活動所必需的各種配套消費;另一方面是總部高級白領的個人生活消費,包括住宅、交通、子女教育、健身、旅游、購物等,這種消費對于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是“勞動就業效應”。總部會充分利用所在城市的智力人才優勢,增加大量高智力的就業崗位。同時,通過產業乘數效應,帶動第三產業,包括知識型服務和一般型服務業的發展。
五是“社會資本效應”。一個區域聚集了大批的企業總部,說明該區域的商務環境、綜合環境比較優越,有利于提升這個地區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國際地位。同時,總部的進入加速知識型人才的培養與再造,多元文化的融合與互動,有助于加快城市的國際化步伐。
由于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對當地經濟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各地紛紛把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作為引資的重點,提出發展“總部經濟”,然而企業總部聚集需要特定的環境條件,有些區域并不具備這樣的條件,也盲目提出要發展總部經濟,反而阻礙了當地的經濟發展。其次,各區域之間僅僅從自身利益出發招商引資,缺乏區域合作意識,圍繞總部資源進行盲目爭奪、惡性競爭,增大了區域間的摩擦。(撰寫:商務部外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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