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民航業現狀
2005年全行業完成運輸總周轉量257.765億噸公里,比2004年增長了12%,世界排名上升至第2位,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航空運輸大國。其中,國際航線完成的運輸總周轉量為83.87億噸公里,比2004年增長9.2%。
2005年,全國通航機場共完成旅客吞吐量28435.1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7.5%。其中,國內航線完成25379.5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8.0%;國際航 線完成3055.6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4.1%。完成貨郵吞吐量633.1萬噸,比上年增長14.6%。其中,國內航線完成426.5萬噸,比上年增長14.5%;國際航線完成206.6萬噸,比上年增長14.7%。與外國雙邊航空運輸協定數量達到98個,民航定期航線1257條,其中國內航線1024條,國際航線233條。
(二)民航業吸收外商直接投資政策
2005年1月政府頒布了《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的補充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對港澳投資者的市場準入條件:1.增加了港、澳服務提供者投資內地民航業的范圍:允許港、澳服務提供者投資從事機場委托管理和機場管理咨詢、培訓。2.擴大了港、澳服務提供者的投資比例:允許港、澳服務提供者在中小機場委托管理、機場管理咨詢和機場地面服務有關項目三個新增領域以獨資方式提供服務。3.限定港、澳服務提供者以獨資方式投資地面服務的范圍:根據《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的補充協議,港、澳服務提供者可以獨資方式投資地面服務的范圍限定在代理服務、裝卸控制和通信聯絡及離港控制系統服務、集裝設備管理服務、旅客與行李服務、貨物與郵件服務、機坪服務、飛機服務等七項。4.對港、澳服務提供者的要求:對提供地面服務的港、澳服務提供者作了專門規定,即提供航空運輸地面服務的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應已獲得香港、澳門從事航空運輸地面服務業務的專門牌照,從事實質性商業經營5年以上(含5年)。
《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試行)》已于2005年7月29日正式對外公布,并將于2005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此《規定》出臺后,包括國有投資主體和非國有投資主體在內的國內資本將被允許介入機場經營和航油供給等業務,中國民航業的大門已徹底向國內資本開啟。這意味著外商投資將面對一個更具競爭性的中國民航市場。
2005年12月1日政府頒布了新的《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及附件,允許外國投資者和港澳服務提供者以合資、合作和獨資方式在中國境內設立航空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該辦法自2005年12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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