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現金收支活躍,呈凈投放格局。受工資及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費支出加大等因素影響,全省金融機累計投放現金4.02億元(見表2),同比多投放15.7億元,收支增幅較上年下降9.6個百分點。
5.貸款利率先升后降,利率定價能力有所增強。利率調控政策累積效應顯現,1-9月,甘肅省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水平持續攀升,9月份以后,受連續5次降息影響,貸款利率水平開始逐步回落。全年金融機構加權平均利率為7.9%,同比提高0.1個百分點,其中,一年期加權平均利率為8.1%,同比提高0.2個百分點。各金融機構之間利率水平差別較大,城鄉信用社加權平均利率最高,分別比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高出4.4、4.1、3.7和2.5個百分點。
全省金融機構執行下浮利率的貸款占比41.3%,同比提高13.5個百分點,比上浮利率貸款和基準利率貸款高出6.9和17.1個百分點(見表3)。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基本保持穩定,利率區間分布范圍有所擴大,金融機構利率風險管理意識不斷增強,差別定價能力有所提高。
6.金融改革穩步推進,改革成效顯著。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進展順利,農業銀行甘肅省分行大量剝離不良貸款,改革工作全面啟動并加速推進。蘭州市商業銀行更名蘭州銀行工作順利完成,改革發展步入新階段。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成效,歷史包袱逐步化解,全年共有48個縣(區)農村信用聯社分三批通過考核,兌付專項票據資金4.9億元。農村新型金融組織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全年籌建設立4家村鎮銀行和3家小額貸款公司,有效激發了農村金融創新活力,對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產生了積極影響。
專欄 1 金融機構全力支持地震災區恢復重建
甘肅是“5.12”汶川特大地震波及的重災區,以縣區口徑,經國家評估認定的地震災區有40個,其中重災區8個,一般災區32個。地震造成全省526.6萬人受災,132.2萬間房屋倒塌,直接經濟損失642.6億元,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十分艱巨。
地震發生后,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迅速深入災區,針對災后重建信貸需求開展多次調查,積極反映災區金融服務需求,努力爭取金融扶持政策,并認真貫徹落實。一是先后增加隴南市等7個地震災區支農再貸款限額11億元、短期頭寸再貸款限額1億元,并對40個災區農村信用社發放的支農再貸款實行優惠利率,2008年,災區農村信用社申請使用優惠利率再貸款11.45億元,占全省全部支農再貸款余額的67.7%。二是對災區實行有差別的存款準備金率,增加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可貸資金總量,8個重災區、32個一般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率分別比一般商業銀行低6.5個和5.5個百分點。三是對災區農村信用社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實行傾斜政策,8個重災區、25個一般災區的農村信用社已通過了人民銀行、銀監會的兌付考核,兌付資金3.05億元,大大增強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的信貸資金實力。
轄區金融機構根據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甘肅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積極爭取各項優惠政策,深入開展對客戶及項目的災情調查,把握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和受災企業恢復生產的資金需求,采取多種措施和辦法,加大信貸投入力度,為災后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信貸支持。2008年,全省金融機構累計發放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貸款153.6億元,其中支持農業貸款24.9億元、采礦業貸款5.6億元、制造業貸款6.5億元、電力貸款46.7億元、交通運輸業貸款31.8億元、水利貸款6.7億元。為支持災區農戶住房重建,省農村信用聯社、農業銀行甘肅省分行、隴南武都金橋村鎮銀行先后制定了信貸支持農戶住房重建的具體措施。2008年,三家金融機構累計向10.9萬農戶發放住房重建貸款19.6億元,基本滿足了符合貸款條件農戶住房重建的貸款需求。其中農村信用社發揮貼近農戶的優勢,成為災后農戶住房重建貸款的主要經辦機構,累計發放10.7萬戶19.3億元,發放農戶戶數和貸款額分別占到總戶數及全部貸款的98.8%、98.1%。
在中央財政、社會捐助、對口援建及金融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正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損毀道路、電力等基礎設施已得到修復,倒塌或嚴重損毀的農戶住房重建工作進展順利,工農業生產已基本恢復正常,全省災后重建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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