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1 創新信貸模式,加快推進新疆農業產業化進程
新疆作為農業大省,當前正處在提升傳統農業水平、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的關鍵時期。在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中,企業、農戶面臨的先期資金投入不足和收購加工環節流動性資金緊張問題日益凸現。對此,在新疆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金融機構積極創新擔保方式和信貸模式,不斷增加農村金融產品,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取得了農民增收、企業增盈、金融機構增效的良好效果。
一是“政府財政擔保+設施農業貸款”模式。由于設施農業投入資金量大,現有的農戶小額貸款模式難以滿足資金需求,喀什、伊犁等地政府積極介入,采取以政府財政提供全額擔保為主,以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擔保為輔相結合的方式,由金融機構向經過政府資格認定的農戶發放貸款,貸款風險大大降低,金融機構放貸積極性提高,設施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現代化發展的資金需求得以較好滿足。
二是“政府擔保基金+企業管理+農戶按揭”模式。針對在農業產業化發展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大、使用周期長的特點,吐魯番等地政府注資龍頭企業,企業將該項資金作為擔保基金專戶存在承貸銀行,由龍頭企業推薦農戶承貸,農戶以按揭貸款方式交納首付保證金,并以投資完成后的大棚、住宅等資產作為抵押,貸款周期可達3—5年。農戶獲得的貸款由企業集中進行農業大棚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產品生產、銷售也由企業實行統一管理,龍頭企業按期將自身收益一定比例補充擔保基金。該模式下將各環節的主體結成了利益共同體,有效降低了風險,并且擔保基金逐年滾動增長,貸款金額不斷擴大,有效推動了整個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
三是“政府融資平臺+龍頭企業借款”模式。為有效緩解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伊犁等地政府出資成立企業作為融資平臺,匯總各企業的貸款申請后,以作為融資平臺的企業為借款人,向政策性銀行申請貸款并簽訂借款合同,委托銀行根據企業提供的購貨合同分批發放貸款,有效解決了企業在農產品收購、加工、銷售過程中資金緊張的問題。
四是“倉單質押或企業股東無限責任+企業貸款”模式。吐魯番、喀什、和田等地采取承貸企業以倉單或公證后的相關單據進行質押,結合企業股東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的方式向銀行申請收購貸款,同時約定貸款本息未結清前庫存農產品由銀行派專人管理,企業股東不得分配紅利。該模式保證了農產品的及時收購,有效控制了貸款風險。
在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下,新疆農業產業化水平顯著提高,設施農業快速發展。2008年,全區設施農業規模和產量分別比上年增長16.6%和20.5%,每畝大棚種植比傳統種植最高增收4-5倍,收入增加1-2倍;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達6883家,累計帶動農戶251萬戶,年促進農戶增收9.7億元。新的貸款模式運用市場化手段將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農戶等多方利益有機結合在一起,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風險,推動了現代農業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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