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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
2010年,全省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35.22萬噸,比上年下降2.4%;二氧化硫(SO2)排放量35.63萬噸,下降1.9%,兩項指標分別完成“十一五”削減任務的130.5%、142.8%。全省列入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規劃的86個項目已全部完成。列入遼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規劃的26個項目已完成21個。全省17條江河的64個監測斷面中,好于Ⅲ類水質斷面的占56.3%,有9個斷面水質好于上年,占斷面總數的14.1%。松花江流域出省界斷面穩定保持國家規定的水質要求。2010年末,全省擁有各類自然保護區38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3個,省級自然保護區17個,市、縣級自然保護區8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230.77萬公頃,占省域國土面積的12.3%。
2010年,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全年共發生各類事故12477起,死亡1755人,比上年減少1363起,減少死亡96人,分別下降9.9%和5.2%。其中發生工礦商貿企業事故138起,死亡208人,減少46起,減少死亡人數33人,分別下降25%和13.7%。
2010年,全省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0.20,同比減少0.05,下降20%。煤礦百萬噸死亡率1.4,同比減少0.29,下降17.1%。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4.1,同比減少0.51,下降11%。
說明:
1.本《公報》所使用的數據,均為年度統計快報提供的初步統計數據。
2.本《公報》中使用的部分指標數據,為省直相關部門提供的行業統計數據。
3.本《公報》中使用的年度畜牧業統計數據,采用國家統計局吉林調查總隊提供的重點監測數據。
4.本《公報》中使用的地區生產總值及各產業增加值絕對數,按當年價格計算,其增長率按可比價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