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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增強發展動力
改革是發展的制勝法寶。要以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為核心,協調推進各項改革,使改革紅利轉化為發展新動力。
抓好國資國企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提高國資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國有企業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出一批優質企業項目向非國有資本招股招商,規范有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國有企業市場化退出機制,統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抓好財稅體制和價格改革。貫徹執行好預算法,完善預算體系,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強化預算績效管理,提高預算透明度。積極盤活存量資金,加強專項資金清理整合。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推進“營改增”等稅制改革,認真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加強轉移支付體系和縣鄉財政管理改革,開展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調整試點,強化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債務風險。力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6.5%左右。盡快修訂政府定價目錄,大幅縮減種類,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探索完善電、水、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
抓好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發行適當規模地方政府債券。完善銀政、銀企、證企、保企合作平臺,協調金融機構加大信貸和保險資金投入力度。深入推進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發展普惠金融,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創新政府投資使用方式,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鼓勵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私募基金、資本管理公司等新金融組織,撬動社會投資。引導和推動金融機構保持信貸增量不低于上年,各項直接融資超過上年水平。
繼續推進電力體制、科技教育、人力資源、醫藥衛生、住房公積金和文化體育等各領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