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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推動綠色可持續發展
生態環境是云南的寶貴財富。要深入實施“生態立省、環境優先”戰略,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強化生態建設。加強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堅守生態保護紅線,進一步推進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加大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態治理力度。加強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公益林管護。抓好生態脆弱地區生態修復,保護和恢復濕地生態,綜合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大力開展城鄉綠化和義務植樹,完成營造林600萬畝。
強化環境保護。加強重點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推進滇池、洱海、撫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農業面源、危險廢物、重金屬污染防治,開展重點工業州市、重點污染行業專項治理,加強昆明、昭通、曲靖、玉溪4市及重點縣城大氣污染防治,提高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推進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逐步改變農村臟亂差狀況。強化環境監管,嚴厲查處違法排污、破壞生態的行為。
強化節能減排。堅決淘汰落后過剩產能,嚴格新建項目能耗達標管理,強化用能和排污計量監督管理。深入推進低碳試點省建設,抓好普洱國家綠色經濟試驗示范區建設工作,深入開展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嚴格落實節能降耗、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確保全面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責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