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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強力推進節能減排降碳。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降碳目標。擴大能效對標行業范圍,實施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完成200萬千瓦電機能效提升,全面完成10萬千瓦及以上現役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珠三角地區更新或新增公交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完成充電站、充電樁配套建設任務。推進海上風電等非化石能源開發,實施清潔能源利用示范工程。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推進能源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中心建設。推廣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試點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完善碳交易機制,加大碳普惠制推廣力度。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提升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供給能力。
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深化空氣質量達標治理,全面實施火電、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治理工程,加強工業鍋爐污染整治和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扎實推進臭氧和PM2.5治理,確保優良天數穩中有升。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快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練江、小東江等流域污染綜合治理,鞏固石馬河、淡水河等整治成果。加強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推進老城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的截污納管建設,加強廠網配套,珠三角各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強化區域水污染防治聯動協作,加強飲用水源保護,確保實現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目標。穩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快城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推行垃圾分類。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深入推進粵東西北新一輪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促進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嚴格落實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提高節能、節水、節地、節材標準。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示范省建設,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大力推進“三舊”改造,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與閑置用地處置掛鉤制度。實施循環發展引領行動,新增省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20家,加快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實施綠色清潔生產行動,推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
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加快推進珠三角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國家級森林城市群示范區建設。強化主體功能區分區管控,編制實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嚴格落實林業、濕地、海洋等生態保護紅線。加快推進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新增造林228萬畝,森林覆蓋率達59.08%,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2%。嚴格實施濕地用途管制和占補平衡。加快珠三角綠色生態水網建設。繼續抓好雷州半島生態修復。提升綠道網管理水平。實施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行動計劃,建設美麗海灣、美麗海岸和生態島礁,促進依法科學用海。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完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推進排污權和水權交易試點。積極構建綠色金融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