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上調各等級巖金礦資源稅稅額標準,同時調整巖金礦各等級的范圍。
這是13年來巖金礦資源稅的首度上調。
1993年底,《資源稅暫行條例》和《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在5天之內相繼出臺,“以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此后,雖然國際黃金價格數度潮起潮落,國內巖金礦資源稅稅額標準卻“以不變應萬變”,幾乎一動不動。
只有一次例外。1996年7月1日,國家曾對包括巖金在內的有色金屬礦的資源稅減征30%,即按規定稅額標準的70%征收。但從今年1月1日起,該優惠政策取消,恢復全額征收。
按照1993年發布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巖金礦資源稅稅額標準分為7等,最高一等資源稅稅額2.5元/噸,最低一等僅為1.3元/噸。
而5月1日開始的這次調整,各品類巖金礦增幅大不相同,從最低到最高,資源稅稅額增幅呈現一路上揚的平滑曲線。較低品位的7等巖金礦漲幅最小,僅為15%;品位最高的一等巖金礦漲幅則高達180%。7個等次的巖金礦資源稅上漲至1.5元/噸到7元/噸不等,平均上調達1倍以上。
與煤炭資源稅、石油天然氣資源稅上調的背景相仿,業內人士分析,持續上漲的國際金價無疑是此次巖金礦資源稅稅額標準上調的一個重要的背景原因。
近年來,國際金價持續上揚,從2001年的年均271美元/盎司,上漲到2005年的444美元/盎司,漲幅達64%。今年以來,雖然黃金價格也曾表演過“高空跳水”,有過幾度上下起伏,但總體上看,仍保持著上漲的態勢。
與之相應的是國內黃金行業利潤的持續增長。“十五”期間,我國黃金行業實現利潤126億元,同比增長80%,創歷史最高水平。2005年,黃金行業全年實現總產值395億元,實現利潤40.36億元,同比增長32.7%。
專家指出,資源屬于國家,在黃金價格一路看漲的情況下,沒有適當的稅收調節,由價格上漲帶來的超額利潤實際上很大程度上為企業所有。
“這使國家利益受到損失,而且拉大了行業之間的收入水平,同時也不利于促進企業對能源的節約和充分利用。”國家發改委有關專家分析說。
而中國黃金協會副秘書長張永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則表示,資源稅調高肯定會給企業增加成本,有的生產企業一年可能增加幾百萬元的成本,但總體來說,這次政策調整對企業利潤總額影響有限,至于百姓日常消費的黃金飾品的價格更不會受到多大影響。
張永濤認為,隨著資源價格不斷上漲,資源的稀缺性越來越突出,一些地區采富棄貧、資源浪費現象嚴重,應通過提高資源使用稅,促進資源開發、利用更加合理、更加珍惜。
同時他也指出,應該進行新一輪資源稅改革,這個改革絕不能僅僅著眼于財政收入,而應該實現最大效率地使用自然資源和公正地分配自然資源收益。
而據了解,目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正在加緊調研和政策評估,對于資源稅更加根本性的改革方案已在醞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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