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建設部《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建住房[2006]165號)已經正式簽發,并下發至地方政府。
165號文件核心精神有三:一、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積指“單套住房的建筑面積”;二、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總面積的70%以上,這個70%的比例要求適用于“各城市年度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總面積”;三、6月1日前已審批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由當地政府根據當地年度結構比例要求,因地制宜地確定需要調整的情況。
同時,165號文件也對重點適用比例調整的項目給予界定,并對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等各配套環節給出嚴格預警,稱有任何配合改變規劃的違規行為都將嚴厲查處。文件特別強調,對違規建設的住房,依法該沒收的,要堅決予以沒收。所沒收的住房主要用于解決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難。
對此調控細則的內容,開發商表示,明確了90平方米為建筑面積等于在小戶型的界定上更加嚴格。但相比而言,70%適用城市總量的說法相當于給出了另一個具備靈活性的空間,且可操作性更強。
專家認為,配合了其他監管辦法的這一調控細則可以保證執行效果的順利實現。但最終還要依靠地方政府的嚴格執行。畢竟,能夠使市場真正行動起來的是第一線的執行方。
或許是受新政影響,近日深滬兩市房地產股大漲。市場分析人士稱,新政出臺可能令投資者看到了“利空出盡”,市場環境將有助于優質地產企業盡早走出政策影響,走向更加健康良性的軌道,因此引發了一些對于優質地產企業的樂觀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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