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深入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建設部聯合發布《節水型社會建設“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分析了我國水資源利用現狀、面臨的形勢,明確了“十一五”期間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目標和任務,確定了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點和對策措施,提出了節水型社會建設重大工程,是指導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行動綱領。
《規劃》提出了“十一五”期間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目標:到2010年,節水型社會建設要邁出實質性的步伐、取得明顯成效,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顯著提高,單位GDP用水量比2005年降低20%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由0.45提高到0.50左右;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低于115立方米,比2005年降低30%以上;全國設市城市供水管網平均漏損率不超過15%,生活節水器具在城鎮得到全面推廣使用,北方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污水處理量的20%,南方沿海缺水城市達到5%~10%。通過實施《規劃》,可節水690億 立方米,其中,農業節水200億立方米,工業節水134億立方米,城鎮生活節水18億立方米。
《規劃》提出節水型社會建設的主要任務:一是建立健全節水型社會管理體系。二是建立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的經濟結構體系。三是完善水資源高效利用的工程技術體系。四是建立自覺節水的社會行為規范體系。
為落實《規劃》目標任務,《規劃》提出8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二是完善法規政策,強化執法監督。三是加強用水管理,強化基礎工作。四是加大政府投入,拓展融資渠道。五是嚴格績效考核,擴大公眾參與。六是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市場準入。七是依靠科技進步,推廣節水新技術。八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節水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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