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國水資源工作會議今日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開幕。會議指出,我國的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第一瓶頸,一些地區不考慮水資源和水環境的承載能力,盲目、肆意發展,造成了當下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惡果。
水資源評價的最新成果表明,近年來,南方地區河川徑流和水資源總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而北方地區水資源量明顯減少,其中以黃河、淮河、海河和遼河地區最為顯著,資源總量減少了12%,北方部分流域周期性的水資源短缺加劇。水資源相對豐沛的南方地區也出現了區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的現象。
"十五"期間,農田受旱面積平均每年達到3.85億畝,平均每年因旱減產糧食350億公斤。全國農村還有3.2億人飲水不安全。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較為嚴重缺水的有110座。2000年、2004年都發生了大面積干旱,致使許多城市用水緊張,工農業生產受到很大影響。在部分流域和地區,水污染已從江河支流向干流延伸、從地表向地下滲透、從陸域向海域發展、從城市向農村蔓延、從東部向西部擴展。全國以城市和農村井灌區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區數量,已從80年代初的56個發展到目前的164個,超采面積從8.7萬平方公里擴展到18萬平方公里。一些水生態惡化地區,河流斷流、湖泊干涸、濕地萎縮、綠洲消失。與此同時,我國用水效率和效益不高,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表示,我國水資源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是可持續發展意識淡薄。一些地區不考慮水資源和水環境的承載能力,對經濟社會發展需水預測普遍偏高。盲目發展,甚至以過度消耗水資源、犧牲水環境換取經濟增長,造成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惡果。
二是經濟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粗放。在水資源利用上形成了"三高兩低"的態勢,"開發利用程度高,單位產品(服務)耗用水量高,污水排放量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低"。
三是水資源管理不夠嚴格。取水許可把關不嚴,審批水量隨意性大,缺乏科學性。水資源論證不夠規范,有些建設項目未進行水資源論證。計劃用水、節水等管理制度不落實,對水資源保護抓得不夠,行政不到位。
四是水資源管理機制不活。長期以來,單一依靠以行政為主導的管理模式,市場在水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未得到發揮,水價等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的經濟手段缺失,使得水資源管理領域政府失效明顯,水資源開發利用的主體沒有節約保護的內在動力,公眾未參與到水資源管理中來,水資源短缺、水污染等主要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
五是水資源監管不到位。存在江河水資源開發利用權屬不清的問題,造成區域水資源開發的無序競爭。水資源保護缺乏責任和利益主體,生態與環境用水難以得到保證。流域、區域監管手段不足,難以對水資源實施有效的調控管理。水資源管理在地域上"城鄉分割"、在職能上"部門分割"、在制度上"政出多門"的局面仍然存在。
六是水資源管理缺乏投資保障。傳統投資機制與新治水思路相背離,水資源配置、節約、保護等管理工作擠不上"工程建設"的列車,也沒拿到"財政扶持"的船票,許多規劃、試點等因缺乏經費而難以有效開展。(記者 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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