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最近出臺的有關管理辦法,從今年4月起,貴州省水能資源的開發將正式告別"免費午餐"時代。
貴州是我國水能資源蘊藏量比較豐富的省份,全省可開發水能資源總量達1683萬千瓦,居全國第六位,其中中小水能資源可開發量674萬千瓦,居全國第四位。
按照貴州省最近出臺的《貴州省水能資源使用權有償出讓辦法》,從今年4月15日起,貴州省水能資源使用權將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實行有償出讓,單位或者個人在貴州省開發、利用水能資源,都必須依法取得水能資源使用權,并繳納水能資源使用權出讓金。
這一辦法規定,今后貴州水能資源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將采取分級管理的方式,由各級水能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進行,但單位電能投資(項目總投資與項目設計多年平均年發電量的比值)每千瓦時不足1元的項目,出讓底價不得低于項目總投資的5%;單位電能投資每千瓦時在1元以上,不足1.5元的項目,出讓底價不能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單位電能投資每千瓦時在1.5元以上,不足2元的項目,出讓底價不得低于項目總投資的2%;單位電能投資每千瓦時在2元以上的項目,出讓底價不得低于項目總投資的1%。
另外這一辦法還規定,該辦法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水能資源使用權并開發、利用水能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這一辦法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這一辦法的有關規定,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簽訂水能資源使用權有償出讓合同,并按照這一辦法規定的出讓底價,繳納自這一辦法施行之日起至使用權期滿時止的水能資源使用權出讓金。(記者 劉文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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