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
201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林濕綜字[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局,國家林業局派駐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各有關直屬單位:
根據局黨組和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關于濕地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當前我國濕地保護管理和履行《濕地公約》的實際需要,我辦制訂了2010年工作要點,現發送你單位,請參照執行。
附件 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2010年工作要點
2010年濕地工作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和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的總體要求,依靠人民群眾,依靠科學技術,依靠深化改革,嚴格保護自然濕地,科學修復退化濕地,積極推進示范工程,大力夯實基礎工作,著力推動法規建設,逐步理順體制機制,繼續完善保護體系,全面加強國際合作,充分發揮濕地生態系統的多種服務功能,推進現代林業和生態文明建設。為此,濕地辦在2010年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逐步建立長效機制。要通過制定法規政策,逐步解決制約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一是組織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條例》草案,加強部門溝通與協調,指導地方開展濕地立法工作,加大濕地保護執法力度。二是研究制定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政策,繼續開展相關專題研究,編制完成試點工作方案和管理辦法,積極爭取財政專項資金,盡快啟動補償試點工作。三是制定專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完善出臺《國際重要濕地監測技術規范》等多項標準和規范,頒布實施《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國家濕地公園總體規劃導則》。四是繼續爭取將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國家濕地公園納入《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禁止開發區范圍,使重要濕地受到嚴格保護。
二、有序開展調查監測。要通過開展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和國際重要濕地監測等,全面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基礎工作。一是繼續開展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做好2009年6個省級單位調查成果質量保障工作,部署內蒙古等9個省級單位調查工作,今年完成370萬平方公里國土面積的調查任務,重點做好組織保障、技術支撐、資金保證等重要工作,按計劃完成數據處理、外業調查、內業匯總、質量檢查等相關工作,確保完成2010年全國濕地資源調查任務。二是加強國際重要濕地監測,按照《國際重要濕地監測技術規范》開展常規監測活動,向國際社會發布《中國國際重要濕地生態狀況白皮書》。三是完善國家重要濕地確認相關工作,根據地理位置和濕地類型,開展國家重要濕地確認試點工作,制定并發布國家重要濕地確認管理辦法。四是加強科技支撐,繼續開展濕地與氣候變化等重大課題研究,通過執行應對氣候變化濕地行動計劃,提升濕地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充分發揮國家濕地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的重要作用,加快濕地保護管理科學決策進程。
三、系統實施和制定宏觀規劃。要通過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大力開展自然濕地保護和退化濕地恢復。一是做好2010年濕地項目儲備和技術審核,爭取加大2010年濕地工程項目資金投入,指導地方實施濕地保護和恢復工程,完善項目建設技術思路,總結濕地保護和恢復技術模式,做好技術推廣工作。二是編制“十二五”濕地保護實施規劃,重點考慮國際及國家重要濕地、濕地自然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優先安排濱海濕地、高原濕地、鳥類遷飛網絡、對氣候變化有重大影響的泥炭濕地以及跨流域、跨地區的濕地項目,形成國家層次示范效果。會同國務院9個部門編制完成規劃文本,協助國家林業局科技委開展規劃論證工作,確保在2011年年初上報國務院審批。指導地方編制濕地保護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參與開展區域性和流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三是組織編制《全國濕地公園發展規劃》,健康有序地推進全國濕地公園發展建設,強化已建試點國家濕地公園的建設與管理,評估驗收一批符合條件的已建國家濕地公園,新建國家濕地公園30處。四是積極參與林業行業野保工程、沿海防護林建設和血防等規劃實施和“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力爭在水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管理等其他行業“十二五”規劃中最大限度地體現濕地保護工作內容。
四、廣泛開展履約與國際合作。要通過履行濕地公約和開展國際合作,促進和改善國內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提高中國在自然生態保護領域的國際形象。一是繼續跟蹤并妥善處理國際關注的敏感問題。二是適時適度指定新的國際重要濕地,組織編寫《國際重要濕地管理計劃技術規范》,加強國際重要濕地規范管理。三是參加濕地公約第41次常委會,積極參與公約事務,幫助和指導亞洲地區締約方開展履約工作。四是進一步健全中國履行《濕地公約》國家委員會溝通和協商機制,逐步使濕地保護部門合作機制常態化。五是主動參與喜馬拉雅和韓國東亞濕地中心等濕地公約區域動議談判,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六是組織實施好中澳、中德、中美合作項目,加強與濕地國際、世界自然基金會等組織合作,繼續拓展雙邊和多邊國際合作領域。
五、大力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要通過組織系列化和常規化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繼續提高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全面增強從業人員業務素質。一是與有關部門合作,以中國濕地博物館和各地現有宣教培訓基地為平臺,對在校學生開展濕地保護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二是做好2010年和2011年“世界濕地日”宣傳工作,在媒體刊載關于濕地保護的專題文章,在中央電視臺制作并播放宣傳專題片,繼續與國際組織開展2010年“濕地使者行動”。三是進一步建設好“濕地中國”網并提高其社會影響力,加強與人民網合作,開展濕地保護專題訪談,在“兩會”期間圍繞濕地保護管理的提案議案,組織開辦濕地保護宣傳專版。四是指導國際重要濕地和國家濕地公園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基地建設,力爭在資金和技術上給與幫助和支持。五是充分發揮長江濕地保護網絡的信息交流和技術推廣作用,并以此為基礎開展流域綜合管理試點。六是繼續組織香港濕地培訓、國際重要濕地管理培訓等活動,提高濕地保護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
六、積極開展理論學習和機關兩建。一是按照中央部署和局黨組要求,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并努力將其貫穿于濕地保護的工作全過程,指導濕地工作科學發展。二是全面加強濕地辦領導班子“五種能力”和領導干部作風建設,進一步開展“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和“創建四型機關、爭做五個模范”活動。三是加強黨支部建設,努力建設“學習型”黨支部,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四是進一步貫徹落實有關反腐倡廉的各項規定,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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