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昨天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負起責任,加大查處力度,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針對近期部分城市出現了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鏈接·京版“國十一條”
3日內公開全部房源
今年2月23日,京版“國十一條”出臺。《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主要針對房屋上市數量、速度及購房門檻等進行了規范和限制,共有11條。根據《意見》,今年北京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應當三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公開對外銷售。
■打擊捂盤惜售“組合拳”
無預售證禁收定金
通知說,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持續升溫,近期部分城市出現了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嚴格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故意賣高價將嚴處
對已經取得預售許可,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對外公開銷售或未將全部準售房源對外公開銷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價格銷售或通過簽訂虛假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等方式人為制造房源緊張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同時,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執業人員的各種違禁行為,包括炒賣房號,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違規交易,發布虛假信息和未經核實的信息,采取內部認購、雇人排隊手段制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等。
現場明示許可情況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健全房地產信息公開機制。政府要及時準確地將批準的預售信息、可售樓盤及房源信息、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等向社會公開;房地產開發企業則要在銷售現場明示預售許可情況、商品住房預售方案等信息。
另外,各地可制定辦法,鼓勵和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現售商品住房。
銷售納入信用體系
各地要積極拓展房地產信用檔案功能和覆蓋面,今后要將銷售行為、住房質量、交付使用、信息公開等方面內容納入房地產信用體系,信用檔案作為考核企業資質的依據。加強對違法違規企業的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對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認購后禁擅改姓名
根據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
通知說,各地要嚴格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管理,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和工程形象進度要求,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于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
強化商品住房預售方案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住房。預售方案主要包括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進度安排、預售房屋套數、面積預測及分攤情況、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具體范圍等。
預售資金納入監管
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明確預售資金要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確保預售資金用于項目工程建設。
通知要求,加強預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質量管理。具體措施包括,明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條件包括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并在當地主管部門備案、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已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已落實、商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已明確、前期物業管理已落實。
鼓勵推行預售金制
各地要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商品住房竣工驗收管理,積極推行商品住房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各地落實預售商品住房質量責任,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其開發建設的商品住房質量承擔首要責任,勘察等單位承擔相應責任。強化預售商品住房質量保證機制,鼓勵各地推行預售商品住房質量保證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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