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此前表示,將推進平潭綜合實驗區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在遵守法規,確定嚴格的生態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單位和個人可在綜合實驗區利用無居民海島從事開發利用活動,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對用島者提出的申請、項目論證報告、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等申請文件,盡快組織審查,依法報有關機關審批。
盡管有政策支持,但開發過程中一些應注意的問題也無法回避。平潭縣海洋漁業局海域資源科游科長曾表示:“不是所有的無居民海島都適合開發,島上的陸地面積、地質構造、植被覆蓋等方面都是制約開發的因素。”
鐘聲認為,之所以會形成海島開發“熱”,那是因為海島的權屬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確,但實際上“開發”并非海島保護法最主要的意義,“保護”才是該法的真正目的。
盡管如此,客觀上海島的開發還是會陸續開始。如何因地制宜地開發利用海島,如何在開發的同時保護并重,這兩個問題在海島開發中是不能回避的。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政策法規與規劃處負責人潘志敏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海島保護法允許人們依法開發、合理利用海島,但對于島嶼的環境保護,也有具體的要求。根據規定,今后有居民海島要優先采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雨水集蓄、海水淡化、污水再生利用等技術,保護好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對未經批準破壞生態的建筑物或設施,要依法拆除并組織修復等。
據鐘聲介紹,目前福建省海洋漁業廳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一部《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控制性詳細規劃》,在這部規劃中,福建的每一個島嶼都將有其清晰地定位,包括什么時候開發、適合什么產業、應該如何保護等內容。
“未來我們既要發展海島經濟又要保護海島生態資源。”潘志敏表示,下一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將研究出臺鼓勵海島開發和保護的優惠政策,加大對海島開發和保護的投入力度,實現海島的合理開發、永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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