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藏自治區統計局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去年西藏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西部十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第二位,達到8058元人民幣,比上年增長了3.8%
在西部各省之中,重慶市去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8093.67元,排西部各省之首,西藏以35.67元的差距位居第二,廣西以7785元排第三,云南省、新疆自治區、四川、內蒙古、陜西、青海、甘肅、貴州和寧夏分列第四至第十二位。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刺激了一些高檔消費品進入西藏普通百姓的家中。目前,僅拉薩市區的私家車數量就已經達到了3.5萬輛,平均每12人就擁有一輛私家車;全區移動電話用戶達到33萬多戶,比固定電話用戶多出將近6萬戶。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刺激和促進了西藏城市消費品的零售。去年,西藏城市消費品零售額達到了26.08億元,增長8.5%;從行業來看,餐飲業零售額8.17億元,增長5.1%,家用電器、金銀珠寶、化裝品、汽車等商品消費旺盛。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貿易企業銷售的家用電器和音像器材類比上年增長5.5倍;金銀珠寶類增長5.5倍;化妝品類增長4.6倍;汽車類增長14.7%。(邊巴次仁)
新華網 200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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