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底前,廣東全省280萬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將全部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而農民基本養老社會保障制度今后將惠及廣東省所有的農民。
記者9日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正在起草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將采用完全個人賬戶積累方式,實行實賬運行,農民60歲之后所領取的退休金就是個人賬戶資金除以180個月所得數字。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不僅是養老保障人群的擴大,而且還是一種全新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
時間表
8月20日之前,各地級以上市要將試點縣名單上報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省統籌后確定5個試點縣,并定期指導。
8月底之前,各地級以上市要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工作方案,并上報廣東省勞動保障廳。
11月底前各地要出臺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實施辦法。
12月底前,全省280萬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全部被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范圍。
適合人群
城市規劃區內(含縣城、鎮政府所在地),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農用地成為城市居民的人員;城市規劃區外,經依法批準征收或征用土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低于所在縣(市、區)人均耕地面積的1/3的人員。
廣東省勞動保障廳9日下發了《關于抓緊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通知》。該通知對省政府提出的各地級以上市必須確保在今年12月底前,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障范圍這一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初步測算,廣東此類人員達280萬人左右。
記者9日采訪了省勞動保障廳農村社會保險處。據該處處長楊健海介紹,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不僅是養老保障人群的擴大,而且還是一種全新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將全部采用個人積累方式,實賬運行。如果運行成功的話,希望能夠對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提供借鑒?!?/p>
城鎮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在繳存方式上就有很大不同。城鎮養老保險是個人繳費部分存進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存進社會統籌賬戶。而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中,農民個人繳費、集體繳費、政府補貼,都放入農民個人養老賬戶。“農民每月都能看到自己賬戶上實實在在多了錢。”
按照初定方案:集體補助占30%左右,政府扶持占40%,農民個人繳納余下的30%左右。這筆錢將一直存在農民的個人賬戶上,直到農民年滿60周歲并且繳滿15周年,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農民已年滿60周歲,但還未繳滿15年,可以一次性將余下部分繳齊,或者采取延繳方式繳滿15年。
農民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也與目前城鎮養老金復雜的計算方式不同。被征地農民不論男性和女性,都初定為60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并且都是個人賬戶資金除以180個月,以后每月就按這個數目領取養老金,一直到逝世。領取養老金即使超過180個月,即個人賬戶里沒有錢了,農民還可以繼續領養老金,因為有政府財政“兜底”。如果到逝世時,個人賬戶里還有錢,可以給農民自己指定的人繼承。
不滿60周歲的被征地農民,原則上都應當參加這一養老保障制度;60周歲以上的可享受“養老補助”政策,由政府將其直接納入社會福利制度中,發放老年生活補貼,個人無需繳費,當然其待遇也相對較低。
舉例對比
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
以一個廣州城鎮職工為例,工作單位為他繳納社保。
個人以最低繳費基數2820元的60%進行繳費,每月所繳納的費用為8%,即每月135.36元,放入個人賬戶;單位給他繳納的是20%,即338.4元/月,放入統籌賬戶。如果以一種靜態的方式計算(實際情況是動態的,每年的繳費基數都會不同),假如社會平均工資15年不變(實際會變化),當他繳滿15年,他可領取的養老金是767元/月。
其中他個人繳納的是24364.8元,政府對個人賬戶上沒有任何補貼。
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
假設廣東某地區的一位被征地農民,沒有工作,在政府的直接資助下參加社保。
每月個人交納30元,集體繳納30元,政府補貼30元,繳費滿15年后每月所領取的養老金為每月100元加上利息部分。
其中個人繳納了5400元,集體和政府繳納了12600元,直接放入個人賬戶。
(說明:由于兩者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各地的生活水平不同,以及目前城鎮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即將改變,兩者的比較沒有實際的參考價值,僅供理解兩種制度的不同。)
當前標準
人均100元~500元
楊健海表示,目前深圳、東莞、珠海、中山、佛山、廣州等已實施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待遇水平上,參照的是當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待遇不高但能?;旧?。”。至去年底,廣東全省被征地農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約為78萬,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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