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綜治委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武冬立8日表示,2007年要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暫住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管理制度,探索實行統(tǒng)一的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
“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在經(jīng)常居住地落戶,引導流動人口融入當?shù)厣鐣τ谵r(nóng)民工中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高級技工、技師以及其他有突出貢獻者,優(yōu)先準予落戶。”武冬立在今天舉行的中央綜治委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2007年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說。
據(jù)介紹,2006年上海、重慶等地進一步完善了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對于辦理居住證的人員,在求職務工、司法援助、社會保險、住房貸款、購車掛牌、汽車駕照、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方面實行市民待遇。廣東省東莞市制定出臺了《東莞市企業(yè)人才遷戶暫行規(guī)定》,并批準160名榮獲“優(yōu)秀外來員工”稱號的流動人口在該市落戶。(記者孫春英柴黎)
中國平安網(wǎng)消息:2007年中央綜治委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3月8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總結了2006年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研究審議了《2007年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要點》。中央綜治委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中央綜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中央綜治辦主任陳冀平在講話強調指出,各地和各部門要抓住契機,緊密結合實際,把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目標中來研究、來部署,堅持以人為本,深化各項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措施,完善和改進政策規(guī)定,在發(fā)揮社區(qū)管理和服務作用、加強流動人口協(xié)管員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和治安管理等四方面工作上要有所突破,努力開創(chuàng)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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