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日)北京市勞動障局公布“北京市200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應圍繞2007年基準線9.5%,即在目前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基礎上增長9.5%來調整職工工資。市勞動保障局首次提出了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實施意見,包括一線工人平均工資不漲時經營者工資也不應漲等內容。
市勞動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負責人表示,今年企業工資指
導線由三條線構成,基準線為9.5%(去年為10.5%);上線為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4.5%(去年為15.5%);下線為職工平均工資與上年相比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640元。
去年全市城鎮職工平均工資36097元,比上年增長10.02%。但當前職工工資分配結構不盡合理,行業間、企業間及企業內部工資收入差距有擴大趨勢。
工資指導線實施細則
人不漲工資領導不應加薪
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意見指出,企業工資分配應向一線普通職工及技術工人傾斜,特別是向工資低于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兩年未增資或工資增長緩慢工人傾斜。這些工人的工資增幅應高于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平均工資增幅。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工資不應增長。
虧損企業工資不低于640元
對于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本企業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職工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640元。
壟斷企業工資增幅不超9.5%
壟斷行業的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一般不宜突破基準線,即9.5%;競爭性國企及已不享受國家政策性補貼的城市公用事業國企,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不應突破上線。(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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