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國各地相繼出現高溫高濕天氣。勞動保障部門提醒: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鄒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