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所發聲明
早前報道:
評論分析:
被判定在“華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龍,在2008年11月17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3年執行后,回家閉門不出。昨日晚間,周正龍突然發表聲明稱“虎照真的,沒有作假”,并“特要請鑒定”。
聲明:虎照沒有作假
新快報記者接到的這份“聲明”全文如下:“我于2007年農歷8月至九月,跟蹤老虎,9月二十七日在山上住兩天,下小雨,跟蹤腳印,只到吃野豬的現場,看見虎的后半身,照到的,照相機不行,沒有沖洗出來,是一只成年虎,是母虎,因為腳印大。10月3日前,我一直在山上,跟蹤10月3日凌晨上山和4點多看見一只年輕虎,4張照片都有大的變化,總共跟蹤一個月見過兩次面。特要請鑒定。特此聲明,虎照是真的,沒有作假。聲明人:周正龍。2008年冬月二十二”。
在落款處,還蓋了手指模印和一個“周正龍”的紅色方章。
據了解,這份“聲明”是周正龍所寫,讓他女兒用數碼相機拍照,從網上傳給了北師大副教授劉里遠,劉里遠是一直認定“真虎說”的挺虎派人士。
據劉里遠稱,“聲明”是周正龍親筆所寫。對照早前網上流傳的周正龍在旬陽看守所會見律師時的筆錄簽名,似乎有差別。劉里遠解釋道,“聲明”字跡寫得比較正規。其內容周正龍在電話里還給他念了一遍。
劉里遠還介紹了周正龍發表“聲明”的動機,他稱:“周回家之初,身體虛弱,加上腿痛病嚴重,拒絕見媒體。待稍事安穩后,開始喊冤叫屈。最先接受電視媒體采訪時,因口口聲聲說虎照為真,電視臺擔心不便播出,終止采訪。這次寫下了這個聲明,這是他拍虎照以來的第一次以書面文字表達他的態度。”
周正龍:現在無法生活
新快報記者撥通了周正龍的電話,由于早前記者曾多次電話采訪過周正龍,可以確認是他的聲音。記者表明身份,詢問有關“聲明”的事,周說現在家里來客人了,讓記者有話快說。當記者向他求證聲明是不是他寫的,他回答道:“不是我寫的是誰寫的?”再問他為什么要翻案呢?周反問道:“你為什么要問這個問題?”當記者問及他現在的生活時,他則聲稱“無法生活”,然后說了一串怨言。而且,他很快以家里還有事為由掛掉了電話。
律師:能否鑒定是關鍵
記者還就“聲明”采訪與華南虎事件有關的一些關鍵人士。
顧玉樹是周正龍案件的二審辯護律師。他說已經得知周正龍會發表聲明,但具體內容還不詳。兩三天前,周正龍向顧律師提及此事,并希望顧能繼續為他準備申訴材料。顧律師認為周在緩刑期間如果認為審判有錯誤,是可以提出申訴的。
而對于周正龍為什么要翻案,顧律師認為正如他們在二審中提出拍照細節尚有待查清,要求對照片進行PS鑒定、對周正龍進行測謊、請傅德志、劉里遠等人出庭作證,可惜未被法庭接納,造成了周正龍案斷疑未消的局面,而當周出獄后壓力減少了,提出翻案也是能夠理解的。
周正龍翻案的可能性有多大?顧律師稱,關鍵在于虎照的鑒定能否進行,即便法院同意重新鑒定,但能否找到鑒定機構還是問題。顧律師相信從技術的角度去鑒別真偽并不難。
昨日,一位與華南虎事件有關聯的陜西官方人士向記者表示:不久前已經聽聞周正龍可能翻案的消息,但周真的發表聲明,還是頗令人震驚。原本應該查清的事件還是給大家留下這么多的疑問,或者各界真的要認真研判一下周正龍的聲明了。(注:周正龍聲明原文照登,文句不通之處未做改動。)(記者 鄧毅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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