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可以休矣
7月28日,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09年上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4638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74元,增長12.9%,同比回落5.1個百分點。中新社發 江蘇-徐瑞平 攝
根據最新消息,8月4日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公布“廣東省200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工資增長基準線為7%,上線(警戒線)為12%,下線為零或負增長。記者獲悉,基準線為7%這一數字相比2008年的10%-15%,下降了3個百分點。其實不僅是廣東,青海、上海等省市地區也下調了今年的工資基準線。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示,2009年廣東省企業工資指導線意見是根據國家的有關企業工資分配政策和廣東省的社會經濟發展預測,結合廣東省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就業等因素提出的。根據下發的通知,設定的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為7%。生產正常、經濟效益達到同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可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與人工成本水平及企業的經濟效益,結合工會組織意見,大體按照基準線安排本年度的工資增長。
不久之前,其他一些省份也確定了工資指導線水平,青海省企業職工平均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中線)為9%;山西的基準線為12%;增長上限為20%;增長下限為4%。
《財經》雜志經濟學家沈明高向記者表示,2009年各地企業應該發多少工資,實際上由市場決定。而工資指導線制度是國家對企業工資分配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種制度,不具有強制性。此標準被看作是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參照依據。(記者孫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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