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馬里海盜
索馬里海盜活動區域
索馬里海盜
索馬里海盜真容
概述
目前活躍在索馬里海域的海盜主要有四大團伙:
一伙叫“邦特蘭衛隊”(PuntlandGroup),他們是索馬里海域最早從事有組織海盜活動的團伙;
一伙叫“國家海岸志愿護衛者”(NationalVolunteerCoastGuard),規模較小,主要劫掠沿岸航行的小型船只;
第三伙叫“梅爾卡”(Merkah),他們以火力較強的小型漁船為主要作案工具,特點是作案方式比較靈活;
勢力最大的海盜團伙叫“索馬里水兵”(SomaliaMarine),其活動范圍遠至距海岸線200海里處。
索馬里海盜猖獗的根源和背景
1. 美國人的影響
9.11事件發生后,美國為在全球進行反恐活動,布什政府懷疑當時的索馬里政府為國際恐怖分子提供支持和庇護,想方設法阻止教派武裝組織控制索馬里政權。2006年10月,美國政府支持埃塞俄比亞出兵入侵索馬里,推翻了當時的索馬里政權。在埃塞俄比亞軍隊的幫助下,在索馬里組建了由美國支持的索馬里過渡政府。但是,由于該政府能力有限,不能有效控制全國局勢,僅能控制首都摩加迪沙,而全國大部分地區就陷入了無政府狀態,形成武裝割據,出現了幾十支武裝力量。一些海盜組織甚至得到了與臨時政府有密切關系的軍閥的支持,使得他們能成為“亂世梟雄”。使索馬里2880公里的海岸線成為海盜們的劫持生財的好去處。
2. 難民激增,生活所迫
索馬里是世界上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經濟以畜牧業為主,工業基礎薄弱。20世紀70年代初,由于國有化政策過激,加上自然災害等因素,經濟嚴重困難。連年戰爭給索馬里人民帶來無窮的災難。2006年年底,索馬里過渡聯邦政府在埃塞俄比亞軍隊幫助下擊敗反政府武裝,控制了摩加迪沙和索馬里大部分地區,但此后反政府武裝不斷在摩加迪沙等地發動襲擊。目前索馬里已有110萬難民,首都摩加迪沙每月就會新增約2萬名難民。由于難民不斷增加,難民們生活沒有著落,糧食價格飆升,過度的通貨膨脹和干旱等自然災害更加劇了國內危機。國內頻繁的暴力活動使聯合國等機構的人道主義努力也無法實施,無法向索馬里運送糧食等生活必需品,即使運進去了也無法進行合理的分配,還會遭到搶劫。近來,索馬里安全形勢進一步惡化,針對聯合國工作人員及援助機構人員的襲擊事件頻頻發生,國際援助機構大多已撤離索馬里。難民們缺衣少穿,度日如年,饑寒交迫,更使暴力活動增加,因此,海盜只是在海上的一種暴力活動表現形式。這些舉動得到了難民和居民的支持,使海盜活動有了廣泛的群眾基礎。由于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使海盜活動變得更為頻繁兇殘。
3. 無本萬利,可使利益最大化
海盜活動的投入非常少,只需小船和其它槍支、通信等裝備,與劫持所帶來的巨大利潤是不成比例的。被劫船只的船東寧愿支付高額贖金,也要保護船員的生命安全。海盜每劫持一艘船平均可獲100萬至200萬美元,劫持了“斯特拉?瑪麗斯”后,索要贖金達300萬美元。2008年贖金總額可能在1800萬美元至3000萬美元之間。全球每年損失250億美元。巨大的贖金使海盜活動變得更加猖狂。這樣一次劫持成功,就可一夜暴富,買名車、建別墅、娶妻納妾,遠離貧窮生活。從而誘使更多的人鋌而走險,參加海盜活動。通過海盜活動還可進行走私、毒品、武器交易和偷渡等賺錢活動,使海盜活動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4. 海盜人數增加,裝備更新
過去五六年間,索馬里海盜的總人數一直在100人以下;目前,這一數字已上升到1100到1200人。由于被劫持船只的船東往往采取縱容、妥協的方式處理船只的劫持,這一心理也被海盜掌握,他們認為:“船只和船員才是最值錢的。”這樣便養大、養壯了索馬里海盜。”除海盜人數增加外,海盜的裝備也得到了更新,已不再使用繩索、大刀和長矛等傳統手段,快艇、重型武器(AK47突擊步槍和火箭筒)和現代化的全球定位系統、衛星通信等高科技手段在劫持活動中得到了充分的應用,使攻擊范圍從索馬里沿岸擴展到數百公里之外的公海,使劫持活動變得更加得心應手。索馬里海盜心狠手辣,碰到國際海軍艦艇就把被劫持的人員放到甲板上,如采取強硬手段就殺死被劫持人員,為了保護被劫持人員的生命安全,國際海軍船只往往只能讓步,使海盜得寸進尺,氣焰更加囂張。
5.國際打擊不力
隨著索馬里海域海盜活動的不斷升級,國際社會對索馬里海盜的打擊也在加強。歐美已派出軍艦加強對該海域的巡邏。北約國防部長布達佩斯會議2008年10月10日決定要在印度洋保持軍事存在,“保護向索馬里運送救濟物資的世界糧食計劃署的船只”,派遣意大利、美國、英國、希臘、土耳其軍艦各1艘、德國2艘共7艘戰艦開赴索馬里,開展行動。俄羅斯也派出“無畏”號護衛艦奔赴索馬里執行任務。2008年10月16日,印度國防部宣布,將向亞丁灣部署1艘海軍艦艇,展開巡邏。日本也考慮派遣海上力量。肯尼亞則將參與打擊海盜,保護世界糧食計劃署運糧船。聯合國2008年10月7日一致通過了第1838號決議。這是安理會自今年6月以來通過的第二份有關打擊索馬里海盜行為的決議。呼吁關心海上活動安全的國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采取部署海軍艦只和軍用飛機以及與索馬里過渡聯邦政府合作等行動,積極參與打擊索馬里沿岸公海的海盜行為。但打擊海盜及其他犯罪行為的國際合作仍存在著一些法律障礙———許多國家擔心國際合作會損害其主權,加之許多相鄰的沿海國之間本來就存在著主權和海洋資源爭議;部分有爭議海域犯罪管轄權不明,越境犯罪控制機制不完善,相關國家未能就海盜、恐怖主義等定義達成共識等原因,造成國家間合作打擊海盜并積極性不高,打擊效果不好。在1816號決議達成就經過一番博弈,在協議起草時,法國曾想將該協議適用于打擊所有海盜猖獗的海域,但是遭到印度尼西亞、越南等國的反對。印尼方面擔心此舉有可能成為外國干涉他國內政的先例。所以,后來在1816號決議里就有這樣的內容出現:決議的適用范圍僅限于索馬里,而不應被視同訂立習慣國際法。
6、船主難于自保
一般人畢生難得遇上海盜,所以,提到海盜,腦海里浮現的,大概都是電影或文學作品塑造的形象:滿襟油污,一身酒臭,踩著一只木制義腿,滿嘴粗口,脾氣暴烈,胡須上的火藥渣還冒著煙的老水手。
遇劫花錢消災的船東,或僥幸脫險的水手,會告訴你,現在的海盜其實和生意人沒兩樣,只是他們做的是一本萬利的勾當,只要錢財能到手,不見得要殺生。
船東也是生意人,遇上海盜劫船,只要肯講價碼,條件都好談;最怕的就是買賣變成一場槍戰,那可會驚醒保險公司,把海運保費調成天價。
船只出海前,當然可以預為防范:如裝設必要的照明、配備雷達及熱感監控系統的24小時警衛、消防水喉、防止攀登的障礙設施、音爆武器等。
但是一般人最先想到的武裝警衛,卻是船東非到不得已,最不愿配置的手段。一來,武裝警衛必須身手不凡,索價自然不菲;其次,注冊國不準船只配備武裝警衛;其三,許多港口不準船只攜帶武器,進港前若有武器,必須投入海里。
最后,如果公海上的每艘貨船都必須雇用武裝保鏢,而且基于成本考慮,雇用的是一支未受嚴格訓練的雜牌軍,那公海上豈不更是處處危機?其后果,思之令人悚然。
要一勞永逸解決索馬里海盜問題,唯有徹底解決內陸沖突。但是,如果聯合國出面都解決不了索國的內亂,船東最好還是干脆避開這條航道。
只是,馬不吃險草不肥,生意人利字當頭,自然另有盤算。據統計,每600艘貨船,只有一艘會遇劫付出可觀贖金,這個機率,值得一搏。
出事率高,保費自然水漲船高。船東要抑止保費飆漲,只能連手向相關政府施壓,改善公海航道的安全。
海軍也必須遵守各國法律規定的交戰守則。上周,英國皇家海軍逮到一批海盜,算是走運,因為海盜沉不住氣先開火,給海軍予以痛擊的借口。不過,海盜也不會笨到再犯同樣的錯誤。別忘了,他們也是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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