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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8日訊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3月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邀請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副部長姜力、竇玉沛談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并回答記者提問。
有記者提問,有關流浪乞討兒童的問題,溫家寶總理之前批評過民政部對民間的呼吁不作回應,竇玉沛表示,首先我想糾正你的一個說法,溫家寶總理批評我們對“微博打拐”回應不夠,沒有這件事兒。但是溫總理確實責成我們對流浪兒童救助問題要抓緊研究、提出意見,并且要向國務院作專題匯報。
竇玉沛說,流浪兒童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社會現象,古今中外都沒有例外。根據溫總理的批示,我們最近抓緊進行了調查研究,對流浪兒童上街流浪的情況形成的原因進行了深入的分析,這里面主要是家庭貧困的原因,也有家庭變動產生的父母離婚或者父母判刑或者隔代家庭,同時也有一些教育方面的原因即一些家長望子成龍,孩子的壓力過大,出現逃學的問題,也有一些孩子學習不好,受到了歧視,產生了出走的問題,還有一些社會的原因,一些不法分子拐賣、脅迫、利用孩子來流浪乞討或者從事犯罪活動,對于這些問題我們現在正在研究具體的措施,還要和有關部門協商,我可以告訴大家,這個問題共涉及到19個部門,所以我們要和有關部門共同商量。現在初步提出來的方案有幾個方面:
第一,要源頭治理。要依靠基層政府,鄉鎮、街道政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從源頭上做好工作,特別是要加強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對問題家庭,特別是對不履行監護責任的父母,要做好工作,必要時要依法停止或者轉移監護人,來保證兒童的權益。同時我們現在也通過了解確定了一些主要流出地區,對這些地區進行警示,對工作不力的提請綜合治理委員會實行一票否決,并且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要分類施策。對于利用、脅迫、拐賣甚至殘害兒童從事流浪乞討,或者犯罪活動的,民政部門將配合公安部門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對于因為生活無著流浪乞討的,民政部門加大救助的力度。我們已經開始街頭救助、主動救助,并且在交通比較便利的地方、公共場所設立引導牌,對于一些患病的孩子,我們本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則,會同衛生部門及時送到醫院,治好了病,給予及時的救助;對一些具有輕微違法行為的,被公安解救或者轉移來的,我們要加大心理疏導、行為矯正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
第三,要完善設施。我們現在在全國已經有1400多個救助站,同時,我們在“十一五”期間就建了310多所流浪兒童救助中心,下一步我們在“十二五”期間要在一些人口大縣和一些流浪兒童比較集中的地方,在縣一級再建設一批流浪兒童救助中心,同時對現有的救助機構要完善他們的行為矯正、文化培訓、心理疏導和技能教育方面的功能。
第四,要完善法規。我們從2003年廢除收容遣送,國務院制定了城市流浪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之后,在執行以來遇到了很多情況和問題。比如說我給大家舉一個例子,當時確定民政部門是實行自愿受助、無償救助,因為要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民政部門是沒有這個權力的,按照我國的立法法、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這些孩子在一半以上都有過輕微犯罪的記錄,你要救他,他不跟我來,我就沒有辦法,所以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也需要進一步完善。
第五,要動員社會參與。在社會參與方面我們已經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像北京市發動社區發現和勸導、護送他們到救助站;比如說鄭州成立“類家庭”、“類學校”的模式,給予這些被救助的孩子更多的親情;再比如說,還有一些地方社會組織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由社會組織開動流動救助車進行救助。上海在世博會期間就有這么一支活躍的隊伍,都是社會參與的非常好的形式。所以我也懇請廣大的公眾能夠參與進來,或者有些依法登記的組織參與進來,至少對于發現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脅迫孩子乞討或者犯罪的向公安部門進行報警,發現生活無著的向民政部門提供救助方面的信息,或者直接參與護送、勸導他們到救助站。這是我回答的第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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